作者wedisonli (50嵐~喝水也會飽)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好樂迪要收酒類開瓶費合法嗎?
時間Sat Apr 10 22:54:15 2010
剛剛我去好樂迪唱歌
進去之前 小姐就幫我們算好是3003元
後來 快唱完了 結帳
店員進來就跟我們說
先生是3203元
我就疑問說 嗯...不好意思 剛剛我們在樓下計算
說是3003元
服務生:先生 因為你們有帶酒 所以 我們只要有帶酒 就是要收200元的開瓶費
可是 我朋友是帶了一些ICE進去喝沒有錯
但 瓶子我們打算自己帶走 她也沒有真的進來為我們處理過什麼
事前也沒有任何一位店員提醒我們
後來我也是稍微據理力爭的說 小姐 我們並沒有讓你們多服務什麼
為什麼必須收這筆款項呢?
小姐就拿出一張單子說 我們單子上都有印 但是單子 是她們列印的帳單@@"
而且 也沒有其他標示有寫清楚說 帶酒是必須額外收費的
當然 最後請她們經理進來協調 是沒有收
但是
難道這個不是違法的嗎???
有點類似 看電影不能帶自己的飲料這樣~
請各位大大幫我解惑一下 謝謝!!!
※ 編輯: wedisonli 來自: 124.11.213.61 (04/10 22:54)
1F:→ Eventis:這個其實找得到網路上的舊聞,開瓶費這種天外飛來一筆的消 04/10 22:59
2F:→ Eventis:費,的確是很惹人厭啊Orz 04/10 22:59
3F:→ ChrisBear:看看有沒有明顯標示在消費者可得注意之地方決定 04/11 01:34
4F:→ Beijingman:但即使貼在明顯的地方公告,但還是有澳客眼殘看不到 04/11 08:36
5F:→ wedisonli:呃~希望大大不要誤會 如果事先有標示 或說明 當然會注意 04/11 12:55
6F:→ wedisonli:但是沒有 而且 想知道 究竟這個規定本身有無違法? 04/11 12:55
7F:→ wedisonli:所以 稍微忽視是否有提醒 只想知道合法性^^~ 04/11 12:55
8F:→ jlovet:這麼說好了,如果全部都加收兩百,沒帶酒的便宜兩百, 04/11 16:03
9F:→ jlovet:你覺得合不合法? 04/11 16:03
10F:→ hoboks:沒清楚標示就不能收 04/11 18:08
11F:→ Eventis:上面那種加收法和原來的收法,兩種方法看起來結果很像,但結 04/12 06:20
12F:→ Eventis:果的評價差很多. 先約定低的價格嗣後再加是再課以負擔,先 04/12 06:21
13F:→ Eventis:約定高的價格再減收是減免負擔. 後者就算在契約成立後透過 04/12 06:21
14F:→ Eventis:單方免除的意思表示都可以隨隨便便達到,但是前者如果不在 04/12 06:22
15F:→ Eventis:開始就確定地訂入條款當中,並沒有拘束當事人的效果. 04/12 06:22
16F:→ Eventis:朝三暮四與朝四暮三,中間如果加一個契約成立與定型化契約 04/12 06:36
17F:→ Eventis:條款,那就差不只一點半點了XD 04/12 06:36
18F:推 hoboks:XD E大說的很有道理 04/12 10:32
19F:→ wedisonli:E大的見解超精闢的~受教良多 感謝你^^~ 04/12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