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disonli (50岚~喝水也会饱)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好乐迪要收酒类开瓶费合法吗?
时间Sat Apr 10 22:54:15 2010
刚刚我去好乐迪唱歌
进去之前 小姐就帮我们算好是3003元
後来 快唱完了 结帐
店员进来就跟我们说
先生是3203元
我就疑问说 嗯...不好意思 刚刚我们在楼下计算
说是3003元
服务生:先生 因为你们有带酒 所以 我们只要有带酒 就是要收200元的开瓶费
可是 我朋友是带了一些ICE进去喝没有错
但 瓶子我们打算自己带走 她也没有真的进来为我们处理过什麽
事前也没有任何一位店员提醒我们
後来我也是稍微据理力争的说 小姐 我们并没有让你们多服务什麽
为什麽必须收这笔款项呢?
小姐就拿出一张单子说 我们单子上都有印 但是单子 是她们列印的帐单@@"
而且 也没有其他标示有写清楚说 带酒是必须额外收费的
当然 最後请她们经理进来协调 是没有收
但是
难道这个不是违法的吗???
有点类似 看电影不能带自己的饮料这样~
请各位大大帮我解惑一下 谢谢!!!
※ 编辑: wedisonli 来自: 124.11.213.61 (04/10 22:54)
1F:→ Eventis:这个其实找得到网路上的旧闻,开瓶费这种天外飞来一笔的消 04/10 22:59
2F:→ Eventis:费,的确是很惹人厌啊Orz 04/10 22:59
3F:→ ChrisBear:看看有没有明显标示在消费者可得注意之地方决定 04/11 01:34
4F:→ Beijingman:但即使贴在明显的地方公告,但还是有澳客眼残看不到 04/11 08:36
5F:→ wedisonli:呃~希望大大不要误会 如果事先有标示 或说明 当然会注意 04/11 12:55
6F:→ wedisonli:但是没有 而且 想知道 究竟这个规定本身有无违法? 04/11 12:55
7F:→ wedisonli:所以 稍微忽视是否有提醒 只想知道合法性^^~ 04/11 12:55
8F:→ jlovet:这麽说好了,如果全部都加收两百,没带酒的便宜两百, 04/11 16:03
9F:→ jlovet:你觉得合不合法? 04/11 16:03
10F:→ hoboks:没清楚标示就不能收 04/11 18:08
11F:→ Eventis:上面那种加收法和原来的收法,两种方法看起来结果很像,但结 04/12 06:20
12F:→ Eventis:果的评价差很多. 先约定低的价格嗣後再加是再课以负担,先 04/12 06:21
13F:→ Eventis:约定高的价格再减收是减免负担. 後者就算在契约成立後透过 04/12 06:21
14F:→ Eventis:单方免除的意思表示都可以随随便便达到,但是前者如果不在 04/12 06:22
15F:→ Eventis:开始就确定地订入条款当中,并没有拘束当事人的效果. 04/12 06:22
16F:→ Eventis:朝三暮四与朝四暮三,中间如果加一个契约成立与定型化契约 04/12 06:36
17F:→ Eventis:条款,那就差不只一点半点了XD 04/12 06:36
18F:推 hoboks:XD E大说的很有道理 04/12 10:32
19F:→ wedisonli:E大的见解超精辟的~受教良多 感谢你^^~ 04/12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