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prerok (sam)
看板LAW
標題[閒聊] 陪審團制度 得否用於 我國司法??
時間Mon Mar 29 23:12:45 2010
看了一部名為「女法官」的日本漫畫 裡面提及「陪審團制度」
「陪審團制度」用於大陸法系國家是否得宜?
二集看完了 試想 如果也引用了「陪審制」也無不可!!
當事人之間「審判者 原告 被告」 若加上了第四方 經過多方辯論
會不會比較符合「憲法人權」或「司法公正」 ?
對於「犯罪嫌疑人」在未被下判決之前 經過 一番爭執討論
甚至 陪審團成員 有正反兩方的對辯 讓法官立於 解釋法律的角度下
對於 陪審團 所產生出來的 辯論疑思 下見解 再讓 陪審團 正反雙方
相互 詰辯後 產生出 判決依據 經審判長再行裁判
雖然 對於法官的「自由心証」有所相違 但 其心証若經過
陪審團間的對辯與對於法律疑義經法官解釋後
對於犯嫌的罪刑判決也能因此使法官有所依據再行定奪
或許能夠減少一點社會大眾對於法官因心証所產生判決的疑慮
以上論述 純屬個人拙見 歡迎批評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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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5.81.150.108
1F:推 JackeyChen:八卦板爬一下與法律相關的文章 就知道不可行了 03/29 23:19
2F:推 CrazyMarc:沒誘導訊問禁止的配套就好玩了 03/29 23:52
3F:推 Augusta:我一秒鐘幾十萬上下,還跟你參加陪審團XDD 03/30 00:27
4F:→ Eventis:換一個方式想,說不定可以強迫法官落實集中審理.....Orz 03/30 00:31
5F:推 ChrisBear:想得美咧 台灣這麼小 陪審團不怕被追殺嗎= = 03/30 00:34
6F:→ ChrisBear:再者公司願意放人嗎 03/30 00:34
7F:→ Eventis:公司不放人就把老闆抓進去陪審就好,公司馬上就放人了XD 03/30 00:36
8F:→ gunedith:這不正是小弟論文寫的題目嗎? 請大大有結論後跟小弟說聲 03/30 02:21
9F:推 hoboks:推一樓 03/30 09:31
10F:推 WaterPisces:如果審判阿扁 結果陪審團裡面都扁迷怎麼辦 03/30 10:34
11F:→ kaprerok:還有法官在呀 而且 裁判權 在法官手上 陪審意見 參考用XD 03/30 11:33
12F:→ kaprerok:不過 書記官 會瘋掉 到是真的 XD 03/30 11:33
13F:→ ocean11:裁判權既然還在法官手上.那何必請陪審團.白白浪費資源 03/30 13:35
14F:推 RobertAlexy:其實我認識的日本人也都不太喜歡陪審團制 03/30 15:20
15F:→ RobertAlexy:話說你這篇的斷句方式讓我想到許褚 03/30 15:20
16F:→ kaprerok:陪審團的角度 能否以輔佐 裁判之依據? 至少 能牽制一下 03/30 22:50
17F:→ kaprerok:法官裁判 的心証效果 要不 法官與陪審 皆有裁判權呢? 03/30 22:52
18F:→ kaprerok:話說 許褚是?? 不懂 ^^" 03/30 22:54
19F:→ gunedith:樓上請搜尋"火鳳燎原".. 03/31 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