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yde0413 (Memento mori)
看板LAW
標題Re: [請益] 公共電費的問題
時間Wed Mar 24 08:29:41 2010
※ 引述《uspaul (neins)》之銘言:
: 我家於七年前購買了大樓中的一戶
: 於購買後的電費水費都是由帳戶扣繳
: 過去幾年都是如此
: 也從來沒收過公共電費的單子
: 最近管委會突然說我們沒交公共電費所以要追討過去
: 七年的費用 並要由住戶大會投票表決追討年限
: 請問
: 1.
: 我們在購買時賣方交付的單據中就沒有公電這項
: 一直以為是合併在轉帳中 所以也不知情
: 現在突然蹦出這一條來 我們要交嗎?
如果單據中確實沒有公電 可能還是要繳
公電應該算是共用部分之負擔
民法799-1第一項跟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二項
: 2.
: 過去幾年管委會一直都沒有告知我們管理公司也沒有告知
: 他們兩方是否有管理疏失?
這頂多就是消滅時效的問題吧
: 3.
: 管委會可用大樓住戶大會來表決追討年限嗎?
: 因為一下追討那麼多年 會造成家中不小的經濟壓力
: 能否拜托各位指點一二..
公電如果是定期繳的話 民法126或許可以用
消滅時效是5年 超過部分就不用繳啦
時效利益不得預先拋棄
所以那個規約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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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170.188
1F:推 uspaul:多謝指教.一想到要一次補上五年就很不高興. 03/24 11:43
2F:→ area:有用了還是得繳阿 03/24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