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xxx (BLACK★STAR:>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誹謗罪條款內容的一大疑問
時間Wed Mar 24 05:25:53 2010
http://www.helzone.com/vbb/showthread.php?t=38565
刑法第 310 條 (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
想請問學法律的專業人士 文中的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到底何為 私德? 該用什麼字義去釋憲刑?
(因為雖然看到私德可以了解大概是哪類 但是還是很模糊 可否給個更確實正確的解釋?)
能不能舉個簡單例子來說明 感謝!!
另外原文是不是意思就是說 就算你能證明其為真實者 本來不罰
但是因為證明的內容跟私德 跟公共利益無關 而要受罰?????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225.202
※ 編輯: naxxx 來自: 123.192.225.202 (03/24 05:26)
1F:推 depravity:性無能啊和老婆在家都在玩SM啊這類就和公共利益無關 03/24 06:19
2F:→ depravity:甚至未婚懷孕也可能被當作有損害名譽 03/24 06:19
3F:→ ennaevolw:基本上冠C事件就是私德,媒體的炒作與輿論所指亦都是私 03/24 06:58
4F:→ ennaevolw:德上的問題,而並無法直接推論得證冠C事件和公共利益有 03/24 06:59
5F:→ ennaevolw:關。在這情況下,即便媒體評論的事情(手段:指摘傳述)為 03/24 07:00
6F:→ ennaevolw:真實並有證據可以舉證,但因此事僅涉及冠C本人的私德問 03/24 07:00
7F:→ ennaevolw:題,所以冠C事件若是發生在我國,則冠C對媒體便可主張本 03/24 07:01
8F:→ ennaevolw:條並排除該條的免責事由。至於其他發展是人情世故之事。 03/24 07:02
9F:→ ennaevolw:這例子應該可以讓你很清楚體會了XD 03/24 07:03
10F:→ ennaevolw:至於私德有無明確標準,私人間就具體案件比較好掌握,至 03/24 07:04
11F:→ ennaevolw:於政治人物的事情,往往會牽涉其他條文。 03/24 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