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rjayes (南海毒書生)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共同正犯?
時間Tue Mar 23 01:11:15 2010
題目如下
甲跟乙一起要去教訓丙
甲是重傷的故意,而乙是輕傷的故意(雙方都以為對方是以相同的故意)
結果丙被打成重傷,事後無法得知是誰的行為導致丙重傷
甲,乙應如何論處?
這個問題,我第一個想到是共同正犯
可是仔細看又怪怪的......共同正犯是要有行為分擔且犯意聯絡
此題甲、乙確實是有行為分擔也有犯意聯絡
可是故意部分卻...
請問這裡應該要如何處理呢? 希望獲得回答 謝謝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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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5.203.55
1F:推 BrightKiller:個人覺得不影響...只是另一個加重罷了 03/23 01:16
2F:推 ChrisBear:共同犯意部分縱另有錯誤有不影響 因為重傷故意包括輕傷 03/23 01:41
3F:→ ChrisBear:僅甲對於重傷故意部分論以加重結果犯即可 03/23 01:42
4F:→ ChrisBear:個人是這樣認為 03/23 01:42
5F:推 sinker:加重結果犯是論甲? 甲不是本來就重傷故意.. 03/23 03:21
6F:推 hoboks:無法得知誰的行為成重傷的話 要用罪疑唯輕來解吧 03/23 03:27
7F:→ hoboks:客觀上重傷的部分無法歸責於甲跟乙 即使甲有重傷故意 03/23 03:27
8F:→ hoboks:也只能論重傷未遂 03/23 03:28
9F:→ BGlala:重傷故意 跟輕傷故意 基本上就很難區分 你要綜合判斷 03/23 10:35
10F:→ BGlala:如果題意已經講明了~你去想一個問題 如果是結果加重犯 03/23 10:35
11F:→ BGlala:真的有一部加重全體加重嗎?實務上說有~但似乎不講理由的 03/23 10:36
12F:→ BGlala:二樓的好對不起華岡法萃 03/23 10:36
13F:推 ChrisBear:糟糕...被定了..回去在查察資料 獻醜了 03/23 13:35
14F:→ AbigMouth:華岡法萃...... 03/30 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