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aw (最近鼻毛異常發達)
看板LAW
標題[請益] 關於資遣與解雇
時間Sun Mar 21 23:35:41 2010
請教各位,如果在公司定型化契約明文規定
當月業績未達公司要求且連續三個月未達即可解雇
這是否牴觸勞基法??
還有,如果當初並無白紙黑字簽合約 老闆只有口頭每天唸你業績未達要fire
這樣能適用資遣規定嗎???
煩請解惑 不勝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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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0.179.60
1F:→ ennaevolw:需要爭執的是你所從事的事務與所要求的業績是否符合民法 03/22 00:00
2F:→ ennaevolw:的一些原則或相關法規的原則。你總不能期待公司忍受合理 03/22 00:01
3F:→ ennaevolw:的業績要求卻長期無法達到的員工繼續上班。 03/22 00:02
4F:→ ennaevolw:這條規定我印象中並不牴觸,而是要求是否不合理。 03/22 00:03
5F:推 depravity:可能用勞基法11條第五款 對所擔任工作不能勝任 就KO了 03/22 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