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blessme (123)
看板LAW
標題[討論] 悔意 真的那麼重要嗎
時間Fri Mar 12 13:27:43 2010
在法律實務上 有悔意這件事情
似乎不管是量刑 或是假釋
都是很重要的影響因素
從小各種教育 也一直告訴我們
悔過是很重要的
悔過能讓一個大惡之徒變成至善之人
因此千金無價
也才讓有悔意這個條件 變成法律裁決的重要因素
可是悔意真的這樣重要嗎???
更何況 悔意只要裝就可以
也不會要任何人去上測謊椅去測量是否悔改
也沒有任何東西可以絕對證明悔意的存在
到最後 往往真的有悔意的人
不見得需要減低刑罰來幫助
而成為沒有悔意的人逃避減輕刑罰的工具
是不是應該取消悔意因素在法律上的影響力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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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eblessme 來自: 123.192.83.91 (03/12 13:28)
1F:推 OAzenO:又來了 怎麼老是問一些要幾萬字論文才能回答的問題 03/12 14:00
2F:→ hoboks:又不是你裝有悔意 法官就會相信 你覺得法官都是智障嗎? 03/12 14:13
3F:推 lighthouse:原po其實就「毫無悔意」這件事上做了很好的示範... 03/12 14:39
4F:→ lorcas:樓上中肯! 03/12 14:41
5F:→ meblessme:如果答案很簡單的 GOOGLE我自己會用阿 03/12 14:43
6F:→ meblessme:當然要問這種觀念題摟 03/12 14:44
7F:推 ROCSimonLiu:你覺得一個犯案後後悔的人和犯案後還在那邊唱秋的人誰 03/12 14:45
8F:→ meblessme:你覺得偽君子跟真小人哪個比較危險 03/12 14:47
9F:→ CrazyMarc:基於「相信」,如無證據否定被告悔意的真誠,原則都相信 03/12 14:47
10F:→ ROCSimonLiu:比較有可能再犯? 03/12 14:48
11F:→ CrazyMarc:我個人認為,真正有悔意的,都是沈默而不要求減刑的,一 03/12 14:48
12F:→ CrazyMarc:個真誠懺悔的人,需要被懲罰來自我救贖 03/12 14:49
13F:→ meblessme:前者就是這樣可以不斷的披著羊皮吃肉 03/12 14:49
14F:→ ROCSimonLiu:是呀 所以我們要為了可能會被判輕的犯人,忽視那些真 03/12 14:49
15F:→ ROCSimonLiu:的有悔意的人囉^^ 03/12 14:49
16F:→ meblessme:而後者往往一次就被幹掉了 03/12 14:49
17F:→ CrazyMarc:如果一個人裝有悔意裝一輩子,那他真的是有悔意... 03/12 14:50
18F:→ meblessme:真正有悔意的就算在牢裡也可以發揮價值阿 03/12 14:50
19F:→ CrazyMarc:這是沒辦法的事,無法確定只好相信 03/12 14:50
20F:推 lighthouse:原po可去看看剌激1995 相隔20年瑞德在假釋官前的陳述 03/12 14:56
21F:→ Eventis:悔意:(陰謀或預備之中止)>未遂之中止>自首/投案>自白>... 03/12 15:12
22F:推 RobertAlexy:推三樓 原po就是毫無悔意 03/12 15:47
23F:推 hoboks:樓樓上為了悔意做了很好的注解 03/12 16:58
24F:→ eunacat:有GOOGLE還會這樣問問題嗎?片笑 03/12 18:53
25F:推 ennaevolw:我覺得樓下的大陸人見解還比較有趣 03/12 20:48
26F:→ NVK:如果對悔意的情緒解釋為:後悔曾做過某事. 那這樣的意義就有限. 03/12 21:27
27F:→ NVK:因為這種後悔有可能基於恐懼受處罰,亦有可能是認知自己做錯了. 03/12 21:27
28F:→ NVK:但無論如何,我認為很難去定義是"對當事人與社會最正面"的悔意 03/12 21:28
29F:→ NVK: ^^^^"什麼"是 03/12 21:29
30F:→ NVK:悔意可以展現在希望受懲罰,也可以展現在希望縮短受罰,做些自認 03/12 21:33
31F:→ NVK:更能替過去所為加以補償之努力. 在兩者皆發自真心的前提下, 03/12 21:33
32F:→ NVK:要對其進行悔意程度高下之判,是有難度的. 03/12 21:34
33F:→ NVK:又,自願受罰不要求減刑,個人認為僅能作為一種意志表徵. 03/12 21:39
34F:→ NVK:與悔意有無不具同質性. 因為反過來說,也可能出現一個不後悔 03/12 21:39
35F:→ NVK:所為,不覺得有錯,卻決定完全接受法律裁決,從容面對的例子. 03/12 21:40
36F:→ NVK: 悔意 => 甘受罰 , 甘受罰 => 悔意. 似乎皆不存在必然關係. 03/12 21:42
37F:→ NVK:個人對悔意的想像是: 一個犯罪的人,若能讓其有機會選擇重來 03/12 21:47
38F:→ NVK:一遍,在不考慮法律因素的前提下,他選擇不做過去曾做過的錯事. 03/12 21:48
39F:→ NVK:但這想像的問題在於:如何確認? 事實上,這也是辨識悔意的難題. 03/12 21:54
40F:→ enterpirse:只有判案的法官是人,情緒都會受到影響,所以你希望的 03/13 01:38
41F:→ enterpirse:很難達成。 03/13 01:38
42F:→ NVK:樓上是指我對悔意的定義很難在現實中"被法官"清楚分辨? 03/13 01:48
43F:→ NVK:還是指原PO所言的"是否該取消悔意因素的法律影響力"一說? 03/13 01:48
44F:→ JackeyChen:也不是說重要不重要的問題。犯罪後的態度,是量刑審酌 03/13 13:19
45F:→ JackeyChen:的標準之一(刑法57條10款),你也不能把法官檢察官當 03/13 13:20
46F:→ JackeyChen:傻瓜不會判斷,不過也不能排除演技跟朱鴻森一樣好的被 03/13 13:21
47F:→ JackeyChen:告,如果可以賠償被害人,而且又表現出非常有悔意的演 03/13 13:22
48F:→ JackeyChen:技...但千萬記住 犯後態度也只是審酌的標準之一罷了 03/13 13:23
49F:推 m06:不太懂為啥說原PO還無悔意@@? 03/14 09:52
50F:→ hoboks:你可以搜尋他的文章 他根本都不想了解台灣法律 03/14 14:05
51F:→ hoboks:只會打高空 用他自己的邏輯一直跳針 03/14 14:05
52F:→ hoboks:當然這是他的言論自由 只是這種討論 久了就沒人要跟他認真 03/14 14:06
53F:推 ennaevolw:樓上此言差矣XD 他根本是發完文就落跑去沉浸於自己世界 03/14 19:18
54F:→ Eventis:悔意在減刑上最重要的意義就如上面的中止的情況,當然不是 03/14 19:22
55F:→ Eventis:因為恐懼受刑而表現出痛悔遺憾的表演,就一定該當於悔意.但 03/14 19:23
56F:→ Eventis:究竟屬於那一種是事實認定的問題,簡言之,能讓法官心甘情願 03/14 19:24
57F:→ Eventis:的被你騙,就是有悔意;沒辦法讓法官心甘情願的被你騙,就是 03/14 19:24
58F:→ Eventis:無悔意,不過效果也不過就是57條的量刑例示,在法定刑的範圍 03/14 19:24
59F:→ Eventis:內斟酌衡量,效果自不可能與其它應減/得減,可以減至1/2甚或 03/14 19:25
60F:→ Eventis:2/3這麼強大.... 03/14 19:26
61F:→ NVK:嗯嗯,你提出的意義是否能進一步解讀為實務上"判斷悔意的依據"? 03/14 19:54
62F:→ NVK:也就是法官據以估量犯人是否有悔意與其程度的基準(實務上) ? 03/14 19:56
63F:→ Eventis:這個問題就請您領悟一下,為何最高法院73年第5次刑事庭會議 03/14 20:15
64F:→ Eventis:決定(一),對於中止未遂與障礙未遂提出一個,"其停止之行為 03/14 20:16
65F:→ Eventis:,經驗上乃可預期之結果,為通常之現象,就主觀行為人之立場 03/14 20:16
66F:→ Eventis:仍屬意外之障礙"的"經驗上可預期之結果"這個判斷標準. 03/14 20:17
67F:推 NVK:我的疑惑僅為"基於認同的確認問句",我的意思是,上述您的說法 03/14 22:17
68F:→ NVK:與其說是"悔意在減刑中的意義",是否用"悔意在減刑中的判斷標準 03/14 22:17
69F:→ NVK:",更為精準? 因為你前述的幾個遞移關係: xxx > yyy > zzz >... 03/14 22:17
70F:→ NVK:似乎比較接近一種觀察標準,而非意義.我不清楚法律能否對"悔意" 03/14 22:19
71F:→ NVK:有無,與其程度下定義,故有此惑. 但出發點基於認同您的標準. 03/14 22:20
72F:→ NVK:至於您最後四句推文,坦白說我在當中由於並未看到一點關鍵,所以 03/14 22:24
73F:→ NVK:無法有所感想. 關鍵便是,這段話中的"未遂",是假定行為者理解or 03/14 22:24
74F:→ NVK:不理解自己所為"觸法"後的下場. (是否包含行為者對法律的考量) 03/14 22:24
75F:推 NVK:總之,若討論焦點為實務上怎麼界定悔意與其程度,我完全同意您. 03/14 22:28
76F:→ Eventis:悔意在減刑中的意義上面有人回應過了,刑法57條第10款. 03/14 22:44
77F:→ Eventis:至於如果對後面那四句推文看不出什麼,請Google:中止犯. 03/14 22:45
78F:→ Eventis:而這個決議最重要的是將中止成立的主觀要件,除了行止上的 03/14 22:54
79F:→ Eventis:要素以外,所加入的評價上的因素. 03/14 22:55
80F:推 NVK:了解,感謝回應,真的頗有助益. :) 03/15 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