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nefung (zane)
看板LAW
標題[請益]因果關係的判斷
時間Thu Mar 11 21:52:28 2010
我是法律一年級的學生
最近在複習因果關係時碰到兩個問題
想請問一下各位
1.相對因果關係是如何判斷呢
對於相對因果關係
我的了解是
以一般人的角度為觀點 做最有可能的判斷
又課本上說通說是採客觀說
就是以行為時存在之一切客觀事實為判斷
而我的疑問是來自下面的例子
有心臟病之甲 被乙追打 致心臟病發而死
但乙不知甲有心臟病
此時書上是說 依經驗判斷毆打心臟病患者
通常是否可能致死
此處的"否" 我絕得應是筆誤而多寫
應該 是通常是可能致死 才對
而問題是照理說
一般人不可能會看的出甲有心臟病
這樣不是和前述的"以一般人的角度為觀點 做最有可能的判斷"
有出入了
2因為我的老師是甘添貴老師
所以用它的書
書上是以相當因果關係為通說
但林山田老師的書上
是以條件說為通說
其條件說法則為"倘可想像條件不存在 結果必然不會發生"
但甘老師上課又告訴我們"如無前者 即無後者"
看似又和林老師的說法不衝突
把我搞混了 而且甘師書上有說條件說為學界否認
現在到底哪個才是好的判斷方式呢
請各位幫我解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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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5.223.38
1F:推 hoboks:我書念的不多 沒見過相對因果關係 03/11 22:08
2F:→ hoboks:相當因果 條件說 客觀歸責 我倒是有見過 03/11 22:09
3F:→ zanefung:我打錯了 03/11 22:12
4F:→ zanefung:是相當= = 03/11 22:13
5F:→ zanefung:不好意思 我打字曼 又不會用水球 03/11 22:16
6F:→ MyGuitar:目前學界通說是因果關係條件說~實務操作是相當因果關係 03/12 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