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nefung (zane)
看板LAW
标题[请益]因果关系的判断
时间Thu Mar 11 21:52:28 2010
我是法律一年级的学生
最近在复习因果关系时碰到两个问题
想请问一下各位
1.相对因果关系是如何判断呢
对於相对因果关系
我的了解是
以一般人的角度为观点 做最有可能的判断
又课本上说通说是采客观说
就是以行为时存在之一切客观事实为判断
而我的疑问是来自下面的例子
有心脏病之甲 被乙追打 致心脏病发而死
但乙不知甲有心脏病
此时书上是说 依经验判断殴打心脏病患者
通常是否可能致死
此处的"否" 我绝得应是笔误而多写
应该 是通常是可能致死 才对
而问题是照理说
一般人不可能会看的出甲有心脏病
这样不是和前述的"以一般人的角度为观点 做最有可能的判断"
有出入了
2因为我的老师是甘添贵老师
所以用它的书
书上是以相当因果关系为通说
但林山田老师的书上
是以条件说为通说
其条件说法则为"倘可想像条件不存在 结果必然不会发生"
但甘老师上课又告诉我们"如无前者 即无後者"
看似又和林老师的说法不冲突
把我搞混了 而且甘师书上有说条件说为学界否认
现在到底哪个才是好的判断方式呢
请各位帮我解答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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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5.223.38
1F:推 hoboks:我书念的不多 没见过相对因果关系 03/11 22:08
2F:→ hoboks:相当因果 条件说 客观归责 我倒是有见过 03/11 22:09
3F:→ zanefung:我打错了 03/11 22:12
4F:→ zanefung:是相当= = 03/11 22:13
5F:→ zanefung:不好意思 我打字曼 又不会用水球 03/11 22:16
6F:→ MyGuitar:目前学界通说是因果关系条件说~实务操作是相当因果关系 03/12 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