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sturbate (嘖~)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電信服務合約中止的問題
時間Tue Mar 2 21:08:23 2010
大家好~
故事是這樣的:
我在2/11日去台灣大哥大辦了一支行動電話,
手機0元,但需要預繳18個月通話費,每月1398,一共先繳了25164的現金。
簽約兩年半,也就是我一年半後需要繼續繳納每月1398持續一年。
補充一點,如果不配合門號,空機費用為25900元。
我的行動電話於2/23日遺失並且報警,至今沒有找到我的電話。
由於台灣大哥大的網路訊號服務非常差,(號稱3G卻只有2G且時常斷線)
加上失竊的原因,
我並不想要再買一支行動電話來和這服務品質不好的廠商繼續配合。
現在問題來了,
台灣大哥大告訴我,如果解約需要償還兩萬八千元的解約金額,
我覺得對我非常不公平,
我反應到了客服部門的主管,詢問是否能彈性處理這個問題,
卻得到了否定的答案。
我相信不會只有我遇到這種問題,
請問是否可以讓我循法律途徑解決呢?
我想知道是否有適合我的消費者保護法,
以及願意替我捉刀的律師事務所。謝謝大家!!
當然如果可以免費給小弟一點意見...我絕對是痛哭流涕啊~~!!
謝謝!!
http://corp.taiwanmobile.com/company-profile/organization-structure.html
另外,台灣大哥大的組織圖如網頁所示,
存證信函是要寄到法務組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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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250.176
1F:推 depravity:律師費不會比違約金便宜啊 @@" 03/02 22:43
2F:→ Masturbate:徵一口氣而已,不然依約其實只要繼續繳一年,大約15K 03/02 23:18
3F:→ Masturbate:台灣大哥大可能就是這樣讓很多消費者吃虧,這樣很可惡 03/02 23:18
4F:→ Masturbate:剛好我遇到,我希望可以用十萬以內讓台灣大哥大痛一下 03/02 23:19
5F:→ Masturbate:不然這跟黑道要我簽本票有啥不同?對吧 03/02 23:20
6F:推 hoboks:台哥大的算法好像問題不小? 這樣直接付15k當違約金不就好了 03/02 23:26
7F:→ hoboks:但你應該也無法懲罰台哥大 頂多降低違約金額而已 對他們 03/02 23:27
8F:→ hoboks:應該不痛不癢 03/02 23:27
9F:→ pocked:幹麼跟錢過不去....(._.?) 03/02 23:40
10F:推 ganbaday:那隻手機價值2萬,這損失並不是台哥大造成,當然是你承擔 03/08 06:00
11F:→ ganbaday:當初契約上就會明講違約金了吧,賠一隻新的空機價吧 03/08 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