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blessme (123)
看板LAW
標題[討論] 關於妨礙風化
時間Fri Feb 26 05:46:45 2010
有一件事情想很久了
傳統觀念會認為女生不應該穿太少太花
當然現在女權主義者會認為
我選擇穿衣服是我的自由 不需要在乎別人的感受
你不看就好了 我又不是為你穿的
那請問一下
如果是一個人在街上裸體打手槍 難道不能比照辦理嗎
他也沒有妨礙別人自由阿 那為什麼要在乎別人的感受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83.91
※ 編輯: meblessme 來自: 123.192.83.91 (02/26 05:47)
1F:推 enterpirse:不是妨礙風化,而可以用更重的猥褻 02/26 08:38
2F:推 chihho1628:讓別人感受不舒服 不就是影響別人自由了嗎 02/26 08:44
3F:推 RobertAlexy:讓別人感覺不舒服不一定會影響別人自由 02/26 08:44
4F:→ RobertAlexy:即使是最傳統的傷害原則都不會如此界定 02/26 08:46
5F:推 lighthouse:請參酌釋字407和617 風化觀念本來就會變的 02/26 08:47
6F:推 antibailan:女生裸體在路上你會感受不舒服嗎 02/26 08:54
7F:推 RobertAlexy:這篇文最大的問題是 舉例舉的太爛了 02/26 08:55
8F:→ RobertAlexy:穿衣服穿很花跟裸體打手槍根本差異超大 02/26 08:55
9F:推 JackeyChen:例子真的很爛 穿很少不見得會令人不舒服 02/26 08:57
10F:推 RobertAlexy:用傳統的傷害原則就可以解決 02/26 08:57
11F:推 ntsp:人類社會對於尺度的開放 各國不一 我只能說 02/26 09:06
12F:→ ntsp:現在的台灣 對於穿著清涼的女性 可以接受 02/26 09:06
13F:→ ntsp:這是時代觀念的演進與變化 不過舉裸體打手槍 02/26 09:07
14F:→ ntsp:隨機路上抽樣調查 可能有很多人會覺得很不舒服 02/26 09:07
15F:→ ntsp:我沒有實際做過實驗 無法提供確切幾成的數字 02/26 09:08
16F:→ ntsp:不過以正常人來想 就是怪 更遑論法律根本不容許 02/26 09:08
17F:→ ntsp:法律法律 是社會道德的最後防線 02/26 09:09
18F:→ ntsp:更遑論 社會道德的輿論 對此行為(自慰)的評價 02/26 09:09
19F:→ ntsp:申言之 穿的少 頂多是道德層面的評價 02/26 09:10
20F:→ ntsp:不過 裸體自慰 已經是法律層面的問題了 02/26 09:10
21F:→ ntsp:補充: 穿的少 用道德評價 可能還太過嚴重了 02/26 09:11
22F:→ ntsp:補充2: 上面的(自慰) 指的是"在路上裸體自慰" 02/26 09:13
23F:推 chihho1628:不舒服不能當作妨礙他人自由 那公然猥褻所保護的法益 02/26 09:13
24F:→ chihho1628:為何 02/26 09:14
25F:→ chihho1628:每個人在性自主權中 保障每個人的性思考自主 公然使他 02/26 09:15
26F:→ chihho1628:人觀覽 讓他人感到不舒服 不就對他人的自主權造成侵害 02/26 09:15
27F:推 ntsp:同意樓上大大 ^^" 02/26 09:17
28F:推 JackeyChen:法益可能要修正一下 我認為是一般人對性方面的道德感情 02/26 09:20
29F:→ JackeyChen:公然猥褻畢竟是妨害風化罪章 而不是妨害性自主罪章 02/26 09:21
30F:→ JackeyChen:穿的少可能不會引起一般人在性方面的厭惡感 02/26 09:22
31F:→ JackeyChen:但公然打手槍,一般人恐怕還是不能接受 以上是個人觀點 02/26 09:22
32F:推 antibailan:若換成是女子公然自慰,不知一般人能不能接受(茶) 02/26 09:23
33F:→ meblessme: 女性穿著清涼性感,難道她會不知道 02/26 09:24
34F:推 chihho1628:回J大 法益的部分應該是兼而有之 畢竟234以意圖供他人 02/26 09:28
35F:→ chihho1628:觀覽為要件 02/26 09:28
36F:推 JackeyChen:嗯,Well 回那個女性自慰的推文,所謂的一般人不要以Pt 02/26 09:30
37F:→ JackeyChen:PTT鄉民觀點看事情,你可以說所謂的"一般人"很抽象 02/26 09:30
38F:→ meblessme: 會強迫男人產生性慾嗎? 02/26 09:31
39F:→ meblessme: 強迫產生又禁止滿足,應該也算妨礙性自主 02/26 09:31
40F:→ JackeyChen:就如同五樓推文 這個罪沒辦法把定義定得太死 02/26 09:31
41F:推 Augusta:公然猥褻建議從「家秩序」思考...再明說我就沒梗寫論文XD 02/26 09:50
42F:推 JackeyChen:一人一信 支持樓上破梗 02/26 10:00
43F:推 RobertAlexy:不舒服本來就不能當作妨礙自由 02/26 12:15
44F:→ RobertAlexy:會讓你不舒服的事情太多了 但是不是每個都妨礙你自由 02/26 12:16
45F:推 RobertAlexy:你的證立方向完全相反了 02/26 12:18
46F:→ RobertAlexy:還有你公然猥褻的法益也沒搞清楚 舒服不是個法益 02/26 12:18
47F:→ RobertAlexy:Mill一百年前就吵過了老梗問題 orz 02/26 12:19
48F:→ enterpirse:當無法以感覺判斷是或非,就可用法律規範了,而原po所 02/26 13:59
49F:→ enterpirse:說,穿多穿少穿花的確是個人自由...法外人 02/26 16:17
50F:推 jlovet:我支持你的講法,快去吧 02/26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