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rmurduck (莫忘初衷)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商場攤位
時間Fri Feb 19 12:29:50 2010
替一個認識的人代po 暫稱為某君
簡單來說某君的父親曾在某一商場的二樓購兩個攤位供人租賃
歲月留逝 風華不再 現在那個商場除一樓仍有些許商家慘澹經營外 二樓以上宛若廢墟
目前某君父親尚存 不過已將該攤位的所有權(應該是吧?)轉讓其子
這兩個攤位不太可能再有人要承租 而也不好脫手轉賣
但某君每年仍需要為其納稅
雖然我有點搞不太懂這是算在哪種稅金中 (財產稅?) 也不知道金額高低
不過經年累月下來 讓某君挺討厭的
請問能如何處理這樣的財產呀? 可以拋棄嗎? 送給政府?
=======題外話===================
老實說我還蠻好奇到底某君對這兩個攤位的權利是屬於什麼阿?就是所有權嗎
是我在公寓裡買了一間小套房一樣?
那我會成為那間套房的所有人
+按其套房於公寓之比例所分有之公共領域和該公寓建之其上的土地的公同共有人
?
抱歉 我沒買過房子 只是好奇問問看
如果買了商場中兩個攤位 會連帶也成為該建物&土地的公同共有人? ==>詭異
某君應該是只有和其他攤位的(這要怎麼稱呼:其他地上權人)分別共有地上權吧
=================================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8.39
※ 編輯: murmurduck 來自: 140.112.228.39 (02/19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