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rmurduck (莫忘初衷)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商场摊位
时间Fri Feb 19 12:29:50 2010
替一个认识的人代po 暂称为某君
简单来说某君的父亲曾在某一商场的二楼购两个摊位供人租赁
岁月留逝 风华不再 现在那个商场除一楼仍有些许商家惨澹经营外 二楼以上宛若废墟
目前某君父亲尚存 不过已将该摊位的所有权(应该是吧?)转让其子
这两个摊位不太可能再有人要承租 而也不好脱手转卖
但某君每年仍需要为其纳税
虽然我有点搞不太懂这是算在哪种税金中 (财产税?) 也不知道金额高低
不过经年累月下来 让某君挺讨厌的
请问能如何处理这样的财产呀? 可以抛弃吗? 送给政府?
=======题外话===================
老实说我还蛮好奇到底某君对这两个摊位的权利是属於什麽阿?就是所有权吗
是我在公寓里买了一间小套房一样?
那我会成为那间套房的所有人
+按其套房於公寓之比例所分有之公共领域和该公寓建之其上的土地的公同共有人
?
抱歉 我没买过房子 只是好奇问问看
如果买了商场中两个摊位 会连带也成为该建物&土地的公同共有人? ==>诡异
某君应该是只有和其他摊位的(这要怎麽称呼:其他地上权人)分别共有地上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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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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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murmurduck 来自: 140.112.228.39 (02/19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