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isister (Life is...)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前公司想告我,不知道我有何解救辦法?
時間Thu Feb 4 18:09:54 2010
我於兩個月前離開前公司,在離職前被迫簽下切結書(其他員工離職時都沒有簽)
內容大抵是:
前公司(以下稱XX公司)有事情找我,我不可避不回應,
以及離職後不可洩漏公司機密,否則對我提出告訴請求賠償,並且我自動放棄抗辯權
當時資方還沒有付我薪水,破於無奈之下只好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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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前公司非常苛刻,且有抄襲其他公司商品的行為
在離職後我寫了一封信將XX公司抄襲的商品圖片檔寄去被抄襲的公司提出檢舉,
這家被抄襲的公司於是請XX公司對此提出解釋。後續如何我尚且不知。
但是XX公司一氣之下說要對我提告,說我洩漏公司機密。且這兩天會寄出存證信函。
我想詢問的是,這樣的訴訟是否會成立?XX公司確實有公開販賣此抄襲的商品
那這樣還構成『洩漏公司機密』嗎?
我即將收他們的存證信函了,不知道我該怎麼做才好?我該有怎樣的準備?
是否真的要請一位律師來協助了?只是我恐怕負擔不起昂貴的律師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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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8.129.82
1F:推 sn7:我記得這種被迫簽的切結書無效不是嗎 內容不合常理可申訴吧 02/04 20:20
2F:→ sn7:給他告阿 抄襲還告人 看法官會不會挺這種鳥蛋 02/04 20:23
3F:→ minisister:但是聽說很多公司都會要員工簽保密協定,而且我怕會因 02/04 20:35
4F:→ minisister:為是在『神智清醒』的情況下簽的所以成立... 02/04 20:36
5F:→ cooccxxo:基本上我個人認為這是成立的喔 02/05 00:10
6F:→ Eventis:切結書本身可能會被當作後契約義務的具體化,這個內容還沒 02/05 11:22
7F:→ Eventis:有違反常理的地方,可爭執的地方是本案事實是否該當. 02/05 11:22
8F:→ minisister:但是簽保密切結書與公司抄襲此兩案是否有關連性?我的 02/05 12:00
9F:→ minisister:意思是兩案可相互連結嗎? 02/05 12:00
10F:→ depravity:不然你覺得公司要妳保密啥 ?? 02/05 12:09
11F:→ depravity:現在問題該是民事侵權是否像刑事犯罪一樣要求保密是無效 02/05 12:11
12F:→ minisister:保密他們犯罪嗎...可是人民不是有義務檢舉不法事宜? 02/05 13:12
13F:推 depravity:請問我哪個幾個字說要保密犯罪了? 02/05 13:24
14F:→ minisister:剛前公司老闆娘打電話來說,假如果我過年前沒有前去公 02/05 13:51
15F:→ minisister:司說明的話,要告我這件事情就沒有轉寰餘地了= = 02/05 13:51
16F:→ lwp3592:請問一下,前公司有你"洩漏公司機密"的證據嗎??? 02/05 21:38
17F:→ lwp3592:搞不好是別人捅的咧.可以這樣子說嗎?? 02/05 21:39
18F:推 sn7:怎麼看都覺得不會成立阿 都有犯罪事實 保密這個違背公序良俗吧 02/05 22:47
19F:→ sn7:因為簽了保密協定 所以揭露公司違法事實 就有違反協定的刑責 02/05 22:49
20F:→ sn7:法律不會這樣判的吧 02/05 22:51
21F:→ minisister:因為那位老闆會以『天下間的此類商品都長得很像』來避 02/06 09:16
22F:→ minisister:開掉 02/06 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