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rmage1999 (STAR)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跟房東的糾紛
時間Fri Jan 29 00:18:33 2010
我跟同學去年6月的時候找的房子
現在搬出去了 但是有一些事還沒解決
順序是這樣:
1.當初打約只有打6-9三個月,基本型契約,三個月一次房租,包水電
房東兒子跟我們訂的,也是他在負責找房客,房東長期在美國
後來房子沒橋好,跟房東談,變成7/15開始算(口頭)
2.今年我們都要搬出去,房租到期是1/15
我在一個月前聯絡房東,並詢問可否由其買下我們帶過去的一些家具,
房東說如果幫忙找到下個房客,並且他願意留下,他可以買下。
並說那我們應該算到20號搬出,幫找房客可以給1000reward。(口頭)
3.找到接續的房客了,也於20號搬出,
中間有因為一些小事情不愉快,
結果房東突然說他不買那些家具= =
還說我們約到15號,如果25號鑰匙還不寄交給XX的話,就要算續約要付錢
我回信給他說家具的事早就講好,那1000對我來說根本不是重點
請他再重新考慮家具的事,等確定後會再還鑰匙回去。(mail)
4.至今未收到回音,
結果他竟然通知新房客說跟其他房客打鑰匙
(原本應該是由我這還去,他確認後還我們定金,新房客跟寄放的人拿……)
(以上有mail往來)
問題是 他如果當初說不買,我還可以賣掉,也不用幫他找房客,
現在他突然這樣說,我幫找的時候,也跟新房客說這些家具會留下
我就想說鑰匙還回去,我們也沒有契約,也不能回去賣掉那些家具,
怎麼想都是很損失
房東根本就是咬定我們不想搬走家具所以擺爛
我現在怕的是他賴掉當初的定金7000,說這是25號沒還鑰匙要續付房租,
對於這種他自己在美國,我們只能等他聯絡,
有沒有很明定契約的房東,我有什麼法據可以保障自己的權益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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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27.108
1F:→ team5566:法律就是依契約書,口頭約定除非你可以證明 01/30 14:36
2F:→ starmage1999:嗯...感謝! 01/30 17:41
3F:推 greenteas:建議用電話詢問加手機錄音 讓他賴不掉 01/30 18:51
4F:→ mcid:你就多放東西一個月 讓後面的住不進來 你再慢慢賣家具就好了 01/31 11:29
5F:→ mcid:這種房東就是怕壞人而已啦 真的要跟他玩 他就龜了啦 01/31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