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75319 (悠悠阿仁)
看板LAW
標題[請益] 憲法解釋371號,關於違憲
時間Mon Jan 18 23:51:31 2010
解釋字號: 釋字第 371 號
解 釋 文: 憲法為國家最高規範,法律牴觸憲法者無效,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
生疑義而須予以解釋時,由司法院大法官掌理,此觀憲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三
條、第七十八條及第七十九條第二項規定甚明。又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憲法第八十條
定有明文,
故依法公布施行之法律,法官應以其為審判之依據,不得認定法律為違憲而逕
行拒絕適用。惟憲法之效力既高於法律,法官有優先遵守之義務,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對
於應適用之法律,依其合理之確信,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自應許其先行聲請解釋憲
法,以求解決。是遇有前述情形,各級法院得以之為先決問題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提出
客觀上形成確信法律為違憲之具體理由,聲請本院大法官解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五條第二項、第三項之規定,與上開意旨不符部分,應停止適用。
為什麼法律違憲了還能適用呢???不太懂,能舉例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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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6.214.86
1F:→ rkl3329:法律違憲是大法官說了才算數 01/18 23:53
2F:→ rkl3329:所以一般法官不能因為自己覺得法律違憲就拒絕適用 01/18 23:54
3F:推 vn503709:大哉問,可以參考小弟 #18NLrORm 的文章有提到部分意見 01/18 23:54
4F:→ rkl3329:而是要依照後半段的流程先停止審判,請大法官釋憲 01/18 23:55
5F:推 JackeyChen:因為法官如果可以自己認定違憲而拒絕適用法律,那就破 01/19 00:07
6F:→ JackeyChen:壞權力分立了 這是最簡單的想法 01/19 00:07
7F:推 lawn:權力分立? 都是司法權也有權力分立嗎? 01/19 00:39
8F:推 egg1225:是基於權力分立啊@0@ 他的解釋理由書第二句話就是這樣講 01/19 00:49
9F:推 OAzenO:沒大法官說違憲之前都要當沒有違憲 就算覺得違憲也不能不用 01/19 01:01
10F:→ depravity:簡單看 妳把權力分立當成 法官判人 大法官判法律 01/19 02:00
11F:→ kaky:美國的法官可不可以自己認定違憲而拒絕適用法律? 01/19 04:41
12F:推 Yenfu35:美國的法官可以自己認定違憲而拒絕適用法律。 01/19 10:36
13F:→ Eventis:其實只是宣告我國司法違憲審查採集中審查的型態,並要求法 01/19 12:34
14F:→ Eventis:院盡可能採合憲性解釋;但這種制度上的選擇並非一定是憲法 01/19 12:35
15F:→ Eventis:層級的理由,說穿了還不是價值選擇(潔癖般地選擇....XD) 01/19 12:37
16F:→ Eventis:要說採分散審查亦非於法無據,畢竟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即 01/19 12:38
17F:→ Eventis:非法律,則法官依法獨立審判之法,便不包括違憲之法. 01/19 12:39
18F:→ Eventis:理由書第一段雖然講權力分立,不過是在闡示司法違憲審查的 01/19 12:40
19F:→ Eventis:憲法依據,也提到比較法上採集中或分散審查皆有,固屬多端, 01/19 12:41
20F:→ Eventis:但以我國法制多承襲歐陸法系為由,為採集中審查的歷史根據. 01/19 12:42
21F:→ Eventis:第二段才是透過偷換概念,將有無違憲的"疑義解釋權",代換成 01/19 12:44
22F:→ Eventis:有無違憲的"唯一判斷權",目的當然還是維繫一貫以來的集中 01/19 12:44
23F:→ Eventis:抽象的司法院大法官司法違憲審查的態樣. 01/19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