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rayed (candid)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狗咬傷人該告飼主什麼?
時間Wed Dec 30 10:27:58 2009
家裡的外勞被社區裡的人養的狗咬傷,
我媽後來散步都帶拐杖以防萬一,結果又被同樣兩隻狗攻擊
我媽拿拐杖要打狗時,飼主跑出來阻擋~
結果他家狗有人撐腰就一直要繞過主人來咬我媽
我媽拿拐杖要戳狗結果主人又擋在狗前面,就不小心戳到飼主了
結果飼主要控告我媽傷害(可是根本沒留下痕跡,因為真的沒有很大力)
我媽要反告飼主咬傷我們家外勞(有醫院驗傷單)
請問這樣要告飼主什麼呢?也是傷害嗎?
那我媽打到飼主這件事算是正當防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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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我媽是在馬路上被咬的,狗身上沒有任何練子或是束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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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170.228
1F:推 darimgh:應該算是正當防衛~至於反告誣告(?) 我知道民法是告190拉 12/30 10:35
2F:推 chihho1628:不能算是正當防衛吧 12/30 11:58
3F:推 chihho1628:如果你能證明是飼主叫狗去咬傷外勞的 或許還可以告傷害 12/30 12:01
4F:推 hcya:外勞被咬的話 不太可能是故意傷害 比較可能是過失傷害 證明飼 12/30 12:44
5F:→ hcya:主未盡監督寵物的義務有過失即可。飼主故意叫狗咬不太可能吧. 12/30 12:45
6F:→ hcya:至於原po媽媽的事 照你所說的情況 飼主故意不管束要攻擊別人 12/30 12:46
7F:→ hcya:的狗 或是因過失誤以為狗不會攻擊別人而沒有保護的動作 都是 12/30 12:46
8F:→ hcya:現在不法的侵害 得行使正當防衛權~ 12/30 12:47
9F:推 chihho1628:正當防衛的實施對象使狗不是主人吧 不能對主人主張? 12/30 12:49
10F:推 hcya:咦我前面的推文不是說是飼主故意不管束或過失未保護的不法侵 12/30 12:55
11F:→ hcya:害嗎?為不法侵害行為的當然是主人。我國實務亦認沒有「對物 12/30 12:56
12F:→ hcya:防衛」之適用~ 12/30 12:56
13F:→ dosita:動物:無所謂合不合法.若狗主人唆使狗咬人,打狗才算正當防衛 12/30 12:59
14F:→ dosita:因為此時狗已被利用成工具,就算你打死狗.也可主張正當防衛. 12/30 13:00
15F:→ depravity:有打沒傷不算傷害啊 XD 12/30 13:03
16F:→ dosita:若法官認為妳媽誤想防衛呢? 12/30 13:03
17F:→ depravity:另請問狗的大小(長度?重量?)種類? 12/30 13:04
18F:→ dosita:從文字看來...妳媽有挑弄狗之意思表示!! 12/30 13:04
19F:→ dosita:而妳媽本要戳狗,卻戳到狗飼主.因果關係錯誤. 12/30 13:07
20F:→ dosita:所以妳媽應有[成立過失犯罪] 12/30 13:08
21F:推 depravity:打了沒造成傷害根本購成要件不合為何會成立過失犯?? 12/30 13:10
22F:→ dosita:我只是純推測而已...以刑法角度來看! 12/30 13:10
23F:→ depravity:以刑法角度來看不是 啊~ 你根本沒傷 不合 退回這樣嗎 XD 12/30 13:11
24F:→ dosita:從我推文哪時看到"傷害2字" 12/30 13:14
25F:→ okajo:戳狗戳到主人怎麼會是因果關係錯誤? 是不等價的打擊錯誤吧 12/30 13:15
26F:→ okajo:對狗是毀損未遂不罰 對主人是過失傷害 但過失傷害的部份應該 12/30 13:15
27F:推 darimgh:唉~''~不能用正當防衛阿,,那緊急避難誤傷狗主呢?@@ 12/30 13:16
28F:→ okajo:可以主張緊急避難阻卻違法(正當防衛限對人的行為) 12/30 13:19
29F:推 depravity:問的人問被告傷害 不回答他這您想回答他啥要明說吧 12/30 13:22
30F:→ dosita:以下ok大表示: 12/30 13:22
31F:→ depravity:不然您覺得一個不懂的人會看懂您再說啥嗎?? 12/30 13:22
32F:→ depravity:廣泛的討論各種可能是一件好事情可是說的對發問者像天書 12/30 13:24
33F:→ depravity:這樣就變成一堆學法的在自爽對發問者沒有幫助啊 @@ 12/30 13:24
34F:→ okajo:那我媽打到飼主這件事算是正當防衛嗎?<=原po不是這樣問嗎?_? 12/30 13:25
35F:→ okajo:我覺得我回答所針對的問題已經夠特定了阿XD?都說"對主人"了 12/30 13:26
36F:→ okajo:還有回答一下D大的推文 有打沒傷可以是傷害未遂 12/30 13:27
37F:→ churayed:狗是一隻沙皮狗跟一隻拉布拉多(大小差不多) 12/30 13:30
38F:→ churayed:至於挑弄意味的話....當一隻狗一直要過來咬你的時候 12/30 13:30
39F:→ churayed:用拐杖戳他阻撓跟增加你與他之間的距離是很正常的反應 12/30 13:31
40F:→ churayed:總不可能乖乖給狗咬吧? 12/30 13:31
41F:→ dosita:那就逃阿 12/30 13:31
42F:→ churayed:不是拿棍子散步 而是柺杖....我媽平常在用的拐杖... 12/30 13:33
43F:→ churayed:會有需要拐杖的人...根本逃不掉,而且你越跑他追越兇 12/30 13:34
44F:推 depravity:不是只有重傷害處罰未遂??過失不處罰這我到是確定^^" 12/30 13:41
45F:推 darimgh:唉呀~這裡畢竟不是生活法律版吧?會想探討清楚法律問題不是 12/30 14:19
46F:→ darimgh:很合理嗎?@@~ 12/30 14:19
47F:→ darimgh:是說逃了狗反而更想追吧Q_O 12/30 14:20
48F:→ depravity:所以我說廣泛討論是好事情啊只是要盡量兼顧讓問的人看懂 12/30 14:25
49F:推 depravity:其實我不知道去哪找"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具有攻擊性寵物 12/30 14:35
50F:→ depravity:包含哪些還有要採取哪些防範措施 (逃~) 12/30 14:35
51F:→ dosita:原po大大想向您說聲sorry,學的不好沒把概念搞懂. 12/31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