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ofieldd (屎科菲D)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被酒駕撞的後續問題
時間Sun Dec 27 21:52:29 2009
我沒有實際訴訟經驗
只能跟你講一些基本觀念
讓你心裡比較有底...
: 問題一 醫生說門診只能開診斷証明書
: 要開驗傷的要掛急診
: 但我掛急診當天並沒有乾嘔不適出現
: 這樣萬一我要告刑事傷害
: 用診斷證明也是可以的嗎
: 還是我必須在掛急診一次呢
以刑逼民的意思是讓他有背負前科之壓力
酒駕已經是公共危險了 乃公訴罪 他可能逃不了訴追了
你再多補一個傷害罪 效果可能不大
因為兩個刑責都滿輕的...
不過反正告訴走刑法不用錢 只是會花一些時間
你要告也無妨
而診斷證明書 只要能證明跟車禍有因果關係
應該不限定要急診...
: 問題二 索賠問題
: 對方無配偶 5X歲
: 又是靠行司機 (說不定車都不是他的 而且那部車車頭全毀了)
: 酒駕(他的保險不會理賠)
: 若對方堅持擺爛
: 就算我告他傷害他還是擺爛
: 那我是不是就對這種人完全沒有辦法
這邊你問的有一點籠統
看你是要索賠哪一方面
車損的話...如果保險把你的車修的差不多的話
那很難證明你還有什麼損害
當然你會講新車折舊了
不過這個損害十分抽象...看你要怎麼說服法官
法律其實不像你想的那樣
你一定要能證明你有什麼損失 才有希望請求法院實現你的請求
沒辦法證明的 就很難請求
人損的話...
如果是非醫藥費損失 那也很難估算
之前有一個案例一個董事長腳斷了 坐輪椅大概幾個月 他想告100萬
最後法官只判15萬
這邊也要小心 你告多少錢會影響整個訴訟勝敗
假設你告20萬 法官判賠5萬
那你是輸了75% 雖然他有賠錢 但你還是算輸了大部分
所以訴訟費用可能也要你負擔比較多
不過其實也是小錢啦 大概就幾千塊以內
所以你的狀況 人損我想應該也要不到什麼錢
再以刑法而言
你的受傷情況也算輕微 法官的量刑應該會比你想像中的輕很多
畢竟故意傷害最多判三年以下 過失傷害最多判6個月以下
加上法官再裁量一下...應該會不了了之
緩刑之類的
: 問題三 警察有說到時候法院會傳喚我
: 因為司機的酒駕公共危險
: 那我一定要到嗎
: 不去會不會影響我什麼權益
證人有出庭的義務喔
法條如下
刑事訴訟法
第 176-1 條 (作證義務)
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不問何人,於他人之案件,有為證人之義務。
第 178 條 (證人之到場義務及制裁)
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科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
鍰,並得拘提之;再傳不到者,亦同。
前項科罰鍰之處分,由法院裁定之。檢察官為傳喚者,應聲請該管法院裁
定之。
對於前項裁定,得提起抗告。
拘提證人,準用第七十七條至第八十三條及第八十九條至第九十一條之規
定。
: 問題四 有什麼是我現在可以做並且維護我自身權益的
: 老實說家中兩老都傾向花錢消災了事
: 人沒事就好 不要讓對方無路可走
: 所以才由保險公司處理 而暫時沒有請律師
: 但我卻非常不甘心
被這種撞真的有一點無奈
請律師也不一定會要到更多的錢
重點不在官司輸贏,而是你到底執不執行的到他的財產
請律師走訴訟的話 台北一個審級起碼要5萬 很可能不只
這個錢也是不能向對方請求的
其實還滿花成本的
不請律師的話,一般人要熟悉法院程序去自己完成訴訟
也有一定的難度
你沒事的話可以自己去跑一遍看看,法院都有訴訟輔導科
去問一下大概怎麼進行
算是賺個經驗
另外 我記得保險如果理賠完的話
你的損害賠償請求權
會移轉到保險公司身上
變成他可以去跟肇事者要錢
不是幫你要錢 是要給他自己
因為肇事者害保險公司要賠錢給你
所以
保險公司也有損失
這方面你可以再問看看你的保險公司
: 這不是幾萬塊 而是幾十萬的問題
: 酒駕又是司機 我完全無法原諒
: 因為已經有朋友被酒駕的撞死
: 當天他的態度又令我非常光火
: 當然還有新車 我車上又有乘客讓他受傷很不好意思
: 一堆有的沒的累積起來的怨氣
: 所以沒有爭到一個我滿意的結果
: 我不太想就這樣算了
: 還麻煩各位先進幫忙指教
: 謝謝
總之
柳gan保重
祝身體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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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7.26.185
1F:推 hcya:過失傷害罪並沒有這麼輕喔..本案應是業務過失傷害 且酒駕的話 12/28 13:56
2F:→ hcya: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6條要加重其刑1/2,最重可判一年六個 12/28 13:57
3F:→ hcya:月,比酒駕本身所觸犯的公共危險罪(最重1年)還要重~ 12/28 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