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yton3 (payto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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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刑訴236條代行告訴人之權限
時間Mon Dec 14 08:50:22 2009
各位前輩們好
小弟想請問一個問題
因車禍被害人昏迷不醒
故依刑事訴訟法236條之規定
指定代行告訴人
而代行告訴人與被告達成和解
請問代行告訴人有無撤回告訴的權限
(被害人還是昏迷不醒之情形下)
因為238條第一項撤回的規定
只有規定"告訴人" 故有此疑問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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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5.125.230
1F:→ payton3:結果我已經找到了 85台非290號決 12/14 09:05
2F:→ payton3: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八條得撤回告訴之人,以有告訴權 12/14 09:06
3F:→ payton3:並實行告訴之人 為限,代行告訴人並不包括在內 業據司法院 12/14 09:07
4F:→ payton3:院解字第三六五八號著有解釋可稽。 12/14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