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ro (芋頭)
看板LAW
標題Re: 假設機器法官存在,有相同犯罪條件的犯人,會꜠…
時間Fri Dec 4 18:49:22 2009
※ 引述《citymale (加油…)》之銘言:
: 如果六法全書是絕對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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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假設現在有一部電腦,將六法全書的判斷準則輸入,還有大眾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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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現況也輸入。
: 假設檢察官和辯護律師將可收集到的行為事實,和相關證據,輸入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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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行為條件相似的被告,是否會得到相同判決呢?
: 假設此事件不需考慮判決結果帶來的政治影響,也就是說,不是要拿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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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決去警示社會大眾。
: 只是純討論,謝謝。
: 再來一個命題:
: 如果沒有邏輯嚴謹的法律條文,格式化的判決書,如何證明法官的判決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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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白日夢的結果?
: 法官取得資格,是因為國考通過(不過我不是很了解法官如何取得資格的),
: 而不是因為法官有超過一定程度的判決書被評選為公平,正義。
: 換句話說,如果不講邏輯,是否法官可以在取得資格後,就可以天馬行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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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決了?
如果、假設、假設、假設、如果、如果。
有沒有人跟你說過,自然科學一次只能有一個控制變因?
一次兩個變因,要怎麼辨識結果是受到到哪個變因多少的影響?
社會科學跟自然科學的研究方法本來就有一定程度的區別,
硬要用自然科學的方式證述是否可行都還有待商榷了,
縱使可行,一個命題同時作了這麼多假設,結論能代表些什麼呢?
何不直接說,如果作壞事一定會有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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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cid:這篇有JOKE的潛力 哈哈 12/04 18:50
2F:→ rkl3329:有人要來猜看看這位老兄能在這個版撐幾天嗎 12/04 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