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kawa (ZARD Forever you)
看板LAW
標題Re: 法律 vs 數學(零合理論),所謂的公訴?
時間Thu Dec 3 15:16:16 2009
※ 引述《citymale (加油…)》之銘言:
: 如果法律要要求絕對公平正義,理論上是要用數學來描述,最客觀。
: 從wiki對義的定義:
wiki是誰? 沒聽過這個學者喔 如果不是我太孤陋寡聞 就是他太小咖了
: 公平正義分為兩類:
: 分配正義(Distributive justice):著重在人群間適當分配好的東西 - 如財富、權力、報酬、尊敬。所以例如說,平等主義就是一種分配正義
: 理論,認為對財富的適當分配方式是平等分配。
: 應報正義(Retributive justice):著重對惡行的適當回應。所以例如說,
: 同態報復法就是一種應報正義理論,
: 由上歸納出,公平正義牽涉到主體(subject),有了主體,可以用數學公式描述兩者間的
: 關係。
先解釋一下這句話怎麼跑出來的吧
: 如果利益與損害,只牽涉到可分成兩邊(two side)的具體主體的利益分配,
你憑什麼這樣假設呢? 誰告訴你的?
: 那用簡單的語言就可以判定誰受罰,誰受益。因為這是簡單的選擇題,法官在做判
: 決時,只回憶到小學時學到的選擇題。
一步錯 步步錯 上面的問題先解決再說
: 如果找不出受害,或受益的主體(一般刑法上是稱公訴),例如損害公共利益,公共
: 也可分成現在的大眾,未來的大眾。
我國刑法上沒有「公訴」兩個字 請問你看到的是那個星球的刑法呢?
: 像這種較難計算損益的情形,用一個邏輯不嚴謹的語言來描述法律,是否真的能夠
: 達到公平正義呢?
利益難不難計算跟邏輯嚴謹無否無關
否則 你能用邏輯告訴我一條人命值幾年有期徒刑嗎?
: 就在下了解,一般叫做,法官自由心證。為何我們對於處理機器,物質,都可以用
: 嚴謹的數學去描述它們的rule(law),但對於有生命的人類,卻用邏輯不嚴謹的語
: 言去描述人的生,死,行為呢?
你對「自由心證」四個字的理解 僅止於社會大眾常有的錯誤印象而已
去看點刑事訴訟法教科書再來也不遲
: 特別是許多判決文,習慣用所謂的"文言文",去寫判決書,也就是放棄用導入邏輯系統
: 的白話文寫判決文。這樣合乎公平正義嗎?
文言文就沒邏輯? 笑死我了 你上面幾句都用白話文 邏輯卻也爛得可以啊!
: 法學屆也沒有人跳出來,說中文應該公佈嚴謹的文法,這樣法律的述才不會造成大
: 亂,這是為什麼呢?
法律條文的文法結構確實會影響如何解釋適用
這個是該有人出來教一下的 我同意
: 在許多公務員參加國考時,念到一堆沒有邏輯性的法律條文時,您也背的下去嗎?
構成要件→法律效果
這本身就是邏輯 所以法律不會沒邏輯的 呵呵
: 就為了您的前途。但當您進入國家的公務體系,未來有保障了,您會回憶起當
: 初國考時,念那些沒有邏輯性的法律條文時,所產生的疑惑嗎?
: 是否法學屆的人士,也該站出來,呼喻教育部公佈中文文法,為未來的public做點事呢?
: 在當法官的您,面對這一堆混亂的法條,要判人人頭落地時,您會心安嗎?
殺人者 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邏輯很清楚啊 呵呵
有沒有自己沒邏輯的人都愛說別人沒邏輯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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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8.210
1F:推 JackeyChen:一個人劣文如果只有1,可能是偶然,2的話應非偶然,我 12/03 15:31
2F:→ JackeyChen:想大大對他太認真了點 科科 12/03 15:32
3F:→ Okawa:我也不過拿他當沙包練練拳頭而已 12/03 15:36
4F:→ max02105:真的!!! 12/03 15:55
5F:→ NVK:文言文不會沒邏輯,文言文的問題主要出現在,沒有受過訓練的民眾 12/03 16:51
6F:→ NVK:突然面對法律判決時,需要花費比白話文更多的時間去理解全文. 12/03 16:51
7F:→ NVK:文言文比白話文要省字,且邏輯性依然具備的. 12/03 16:55
8F:→ NVK:在相同的字數下,文言文能兼顧(邏輯+敘述)完整度比白話文多很多 12/03 16:57
9F:→ Okawa:除了「文言」之外 法律文書真正令人看不懂的原因 恐怕在於 12/03 20:22
10F:→ Okawa:大量高度技術性的專業詞彙 而不是那些「惟」「故」「致」等 12/03 20:24
11F:→ heisego:我在哲學系上課時,哲學系老師一直罵我們法律系都寫些他們 12/03 20:44
12F:→ heisego:看不懂的話。 12/03 20:44
13F:→ Okawa:法學有法學的問題 但哲學也有哲學的問題 固然受過哲學訓練 12/03 20:48
14F:→ Okawa:的人 邏輯會更嚴謹 論述會更堅實 但那終究會有極限 12/03 20:49
15F:推 CrazyMarc:112法律有112哲學轉系過來的,個個都是高手,學生能搞懂 12/03 20:50
16F:→ CrazyMarc:教授搞不懂?是那些教授不願意花時間罷了 12/03 20:50
17F:→ Okawa:現代乃至當代法學最深沈、最陰暗的問題 並非邏輯不完美 12/03 20:51
18F:→ heisego:請問人家學習法律語言的義務在哪裡呢?沒有吧。可是人家會 12/03 20:51
19F:→ Okawa:而是被隱藏在完美邏輯(假設真的有)背後的東西 12/03 20:51
20F:→ heisego:不會遭遇法律問題呢? 難免會吧。 12/03 20:52
21F:→ heisego:哲學的東西一般人看不懂也就算了,看不懂就乾脆不碰。可是 12/03 20:53
22F:推 CrazyMarc:任何語言用到法律條文上都成了法律語言 欲加之罪 12/03 20:53
23F:→ heisego:法律的東西一般人總是會碰到,那法律還讓一般人看不懂,這 12/03 20:53
24F:→ heisego:一定會出問題的啊。 12/03 20:53
25F:→ Okawa:其實有此一說 法律詞彙之所以要故意和日常生活語言不一樣 12/03 20:55
26F:→ heisego:要如何讓一個沒受過法學訓練的人用法律自保呢? 法服? 強化 12/03 20:55
27F:→ Okawa:就是為了避免受到日常生活用語變遷的影響 而能保持其一貫性 12/03 20:55
28F:→ heisego:法學教育? 讓法律人與一般人有更多的溝通? 12/03 20:56
29F:→ Okawa:而這是出於專業領域中技術性操作的需求 也算是一種必要之惡 12/03 20:56
30F:→ heisego:法圖要關了 各位前輩先進我先離開了 謝謝指點 12/03 20:57
31F:推 heisego:但是社會大眾會覺得很幹,這可說是知識壟斷,而且法律人可 12/03 22:04
32F:→ heisego:以躲在法技術操作中以防堵各種質疑,除非我們能保證法律人 12/03 22:04
33F:→ heisego:個個人格純正,不然這也是很危險的事情。 12/03 22:05
34F:→ heisego:離開法圖剛好去聽尤美女律師坐談,包括陳昭如老師在內,都 12/03 22:07
35F:→ heisego:認為法律文字白話化是法律人需要努力的目標。我不是訴諸權 12/03 22:08
36F:→ heisego:威,但他們講的話難道沒有道理? 板上諸前輩有何看法呢? 12/03 22:09
37F:推 NVK:heisego對法律文體的反思,讓我想到了<心靈點滴>裡的羅賓威廉斯 12/04 00:23
38F:→ NVK:對一個非本科的我來說,這份反思值得佩服. 至於這種反思在多數 12/04 00:31
39F:→ NVK:法律人眼中是否具有積極意義,則不是我有資格抒發的部份了. 12/04 00:31
40F:→ Okawa:意義絕對有 只是能否達成它被賦予的期待 仍有疑問罷了XD 12/04 00:32
41F:→ NVK:嗯嗯...所以只能說,身為"民眾"的我看了頗有共鳴. 12/04 00:33
42F:推 heisego:感謝大大抬愛,其實這也是我生活中實際遭遇的經驗啦,總是 12/04 00:41
43F:→ heisego:會有沒學法律的人來跟我抱怨這種問題,我也不知道終極的解 12/04 00:42
44F:→ heisego:決之道為何。想說在這邊跟一些大大請益看看。 12/04 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