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lomix (棄天姬)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受人委託幫忙,不小心弄壞他人的東西
時間Sat Nov 14 21:11:38 2009
不好意思請問各位前輩,
我有一個朋友曾拜託人家幫他拿拆信刀(裝在收藏盒裡頭)去
給某具有一定名望的人士簽名,而中途那個受委託之人意外
失手將拆信刀摔落地上,如果拆信刀因此有所損傷,
我朋友告他損害賠償告得了嗎?
(P.S對方並無收取任何費用或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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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6.17.157
1F:推 hoboks:很難說 要看意外程度 若達具體輕過失就告的了 11/14 23:23
2F:推 yoshilin:無償委任應該是抽象輕過失,與處理自己事務同一注意 11/15 13:41
3F:推 hoboks:自己事務是具體 抽象是善良管理人 11/15 17:05
4F:→ tilomix:那像"手滑"是嗎?因為我那朋友塞給那工作人員 11/19 17:15
5F:→ tilomix:不只有一把,而是五把左右 11/19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