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lomix (弃天姬)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受人委托帮忙,不小心弄坏他人的东西
时间Sat Nov 14 21:11:38 2009
不好意思请问各位前辈,
我有一个朋友曾拜托人家帮他拿拆信刀(装在收藏盒里头)去
给某具有一定名望的人士签名,而中途那个受委托之人意外
失手将拆信刀摔落地上,如果拆信刀因此有所损伤,
我朋友告他损害赔偿告得了吗?
(P.S对方并无收取任何费用或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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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6.17.157
1F:推 hoboks:很难说 要看意外程度 若达具体轻过失就告的了 11/14 23:23
2F:推 yoshilin:无偿委任应该是抽象轻过失,与处理自己事务同一注意 11/15 13:41
3F:推 hoboks:自己事务是具体 抽象是善良管理人 11/15 17:05
4F:→ tilomix:那像"手滑"是吗?因为我那朋友塞给那工作人员 11/19 17:15
5F:→ tilomix:不只有一把,而是五把左右 11/19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