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ge31 (自由自在)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這樣的狀況構成竊盜嗎?
時間Sat Nov 7 10:41:41 2009
前幾天與女友去前男友家收拾東西
鑰匙是她前男友留給他的~叫他要收東西自己去拿
結果昨天和她一起去完~確認沒東西後就走了
過沒多久她前男友說我跟她一起去偷他東西
說調了錄影帶~可以證明我們有進去(偷?)
說他東西不見了~已經去備案~等著吃官司吧!!
當下一整個火!!!
為了避免她前男友對她不利
所以我陪她一起去收東西
結果那個人惱羞成怒~去警局備案說我們竊盜
請問板上大大們
1.這樣的狀況構成竊盜嗎?
2.這樣構成私闖民宅嗎?
3.這樣的狀況要怎麼處理比較適當?
我認知上感覺他前男友法律上比較站得住腳
所以上來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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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6.233.39
※ 編輯: rage31 來自: 210.66.233.39 (11/07 10:47)
※ 編輯: rage31 來自: 210.66.233.39 (11/07 11:03)
1F:推 hoboks:1.no 2.no 3.等他告 再互告 11/07 12:54
2F:→ hoboks:備案也還沒提出告訴 應該是嚇唬程度居高 11/07 12:54
3F:→ rage31:但是他說東西遺失~而我們有確實有進出? 11/07 13:06
4F:推 chihho1628:那他還必須證明東西是你們偷的ㄚ 進出不代表偷東西吧 11/07 16:29
5F:→ wolf0202:試舉證他有允許你們進入的證明 11/07 22:20
6F:→ shinespot:我也覺得嚇唬程度居高 畢竟他也要舉證他受有何損失吧 11/11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