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rren0924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公然汙辱罪~急
時間Tue Nov 3 03:21:25 2009
各位前輩好ORZ,
我跟好朋友的女友吵架,在對方的無名網誌留言罵她
雖然不是指名道姓 不過是公開非悄悄話 所以對方去警局告我公然汙辱罪(妨害名譽)
之後警局寄了通知書請我去警局應訊 我想問的是 後來我如果和當事人
也就是提告者私下和好了 也同意一同去撤銷告訴 就能撤銷嗎
因為我私下找承辦警員談的時候 他一直說不行
頂多就來警局簽和解書 然後獲得不起訴處份
可是~~明明這是告訴乃論罪 是可以撤銷的 跟 獲得不起訴 這~~差很多吧
因為事關重大 所以我們一直還沒去做筆錄 所以想問一下
是真的不能撤銷 還是警員的問題?..因為我們連撤銷步驟都很了解了
只是對於警員的說詞 很不能接受~~能幫我解答嗎? 感恩~拜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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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中醞釀著即將爆發的情緒
暴風雨即將來臨的心情
浮動不安
妳我倆的緣份
從妳我命盤被打散的一刻起
糾纏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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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11.112
1F:→ snowtoya:當然不能撤銷啊,是撤回 11/03 07:46
2F:推 volkov:不起訴很好啊 有確定力耶 11/03 09:32
3F:→ volkov:而且可以撤回吧 11/03 09:32
4F:推 depravity:妳和解時順便請對方簽一份撤回告訴狀(各個法院網站找找) 11/03 11:46
5F:→ depravity:然後等你收到檢察官傳票就把那交出去就好 11/03 11:47
6F:→ depravity:其實警察說的也不算錯還沒到地檢署暫時還不能徹 11/03 11:48
7F:→ darren0924:感謝大家 其實我是害怕不起訴處份這記錄會一直跟著我 11/03 12:09
8F:→ darren0924:因為這也算是一種記錄 我覺得能不能撤回 就什麼記錄都 11/03 12:10
9F:→ darren0924:沒有 11/03 12:10
10F:推 depravity:撤回還是有"紀錄"在 只是一般人查不到也不能查而已 11/03 12:57
11F:推 hcya:撤回告訴也可以向司法警察為之啊,為何沒到地檢署暫時不能撤? 11/03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