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ye (大風吹~)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公司未幫保健保問題
時間Thu Oct 29 09:54:23 2009
8月提(正職)離職
但9月繼續兼職並於9/17離職
10/20領9月份薪資
看薪資條有扣除勞保部分
但健保則未代扣
請問如果9月前公司未代保健保部分可以向勞工局告發?又能得到何結果?
而5-8月份未告知啥資格不符合每月扣除5000薪資部分 又可如何追討?
但薪資部分只是口頭告知實薪多少 且未告知因何原因扣除
7月底我才得知說因為啥資格不符合 所以5-7月份每月都有扣薪5000
(一開始以為是未簽約所以未給簽約金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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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5.177.159
1F:推 cloudius:健保公司不一定要加保喔 可以約定由公司保或自己保 10/30 11:59
2F:→ cloudius:你文中提到公司沒有幫你扣健保費 那就是沒有拿錢不做事 10/30 12:00
3F:→ cloudius:你的健保本來就不跟在公司名下 只有勞保是強制公司一定要 10/30 12:01
4F:→ cloudius:幫你保的 至於後半段5000元的部分 可能要請你把前因後果 10/30 12:01
5F:→ cloudius:還有規定說的清楚一些 不然很難正確判斷@@ 10/30 12:02
6F:→ pye:喔喔 3Q 10/30 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