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ta (llll)
看板LAW
標題[問題] 下列行為都違法嗎?
時間Wed Oct 7 12:42:31 2009
(1) 將補習班的筆記, 上網拍賣
(2) 將補習班的筆記大量"複印", 上網拍賣
(3) 整理教科書的重點, 上網拍賣
請問一下, 上面三個行為是不是都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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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波波 = 支持自由競爭 = 西化開國
支持台台 = 害怕競爭 = 鎖國
卸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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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29.132
1F:→ twsakura:只有第2個違法 因為1、3其實都算你自己的所有物 10/07 13:08
感謝...
如果是3的話,
因為學術論文有說, 一句話有一定的比例不能重複,超過這個比例,就算抄襲...
那如果你買一本書 1000頁的書
整理成400頁的重點(沒有自己的話, 直接全部抄下來),
這樣販售,有沒有違反智產權的疑慮(重製)?
2F:推 tengofly:12差在哪 1可以2不行? 10/07 14:05
因為我在志光的網站有看到, 有人檢舉在ruten拍賣補習班上課筆記
, 我去ruten拍賣看,
他有做成電子檔(可以說有 大量複製 的意圖 ),
有人說這個違法.
我也不知道為啥違法?
因為補習費已經有交了,算買斷了吧?
自己所有物,不能 "大量" "重製" 販賣?
故有此疑惑?
※ 編輯: bota 來自: 163.29.28.132 (10/07 14:29)
3F:→ ysliang:自己的所有物只有該物的所有權,沒有該物的重製權.. 10/07 16:23
4F:→ ysliang:所以可以拍賣該所有物,但不能拍賣重製物.. 10/07 16:25
5F:→ twsakura:原PO所指的筆記是指老師上課抄的 還是和補習班買的? 10/07 22:21
6F:→ twsakura:如果內容"相似度極高" 大量重製販賣的確有可能違法... 10/07 22:25
7F:→ bota:如果是 上課抄的呢? 10/07 23:07
8F:推 a386036:1要看哪一種 10/08 01:36
9F:→ a386036:上課抄的著作人是你 10/08 01:37
10F:→ a386036:不過當初如果有約定不得抄筆記 就違約而已 10/08 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