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rpy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車禍賠償跟折舊率的關系
時間Tue Sep 29 22:50:19 2009
前因
上個禮拜,在國道三號上發生四台的連環車禍。我是位於第三台的車子,
在筆錄上可以看到我們前三台車子,在發生車禍前,因前面車多回塞,所以
行進的速度已經停了下來,第四台因停不著,撞到我的車,使我撞到第二台車
第二台車再撞進第一台車。(警察是第四台的責任
第四台車的保險,已對第一台車跟第二台車,進行修理。
但因為我的車已超過十年的老車,保險人員說太舊(折舊率),不想修理。只想小賠
,第四台車的車主也說他不想修我這老車,我要修要花到自已付錢。(因現在不知誰付錢,
所以車廠到現在也不敢修我的車)
問題一
我想問我是受害人,我只要求車子恢複原狀(修好)。不求額外理賠。這樣車主可以不修嗎?
(車主說因為折舊率,他覺得他修很賠本) 民法213條,不是指以恢複原狀為主。
問題二
車子保險的第三責任險,我記得是沒有明文說折舊率的問題,為啥保險業者可以小賠而已。
問題三
如果我要提出告訴,我要怎麼提比較有保障?,我可以先修,再叫他全賠嗎?
希望板上的大大,幫我看怎麼處理。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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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137.65.249
※ 編輯: gerpy 來自: 114.137.65.249 (09/29 22:53)
1F:→ lighthouse:因為回復原狀就是「回復十年舊車」你要求修好用的是新 09/29 23:07
2F:→ lighthouse:零件 所以對方賠也是會把新零件折舊十年來算 賠金錢 09/29 23:08
3F:推 ganbaday:你也可以要求對方買一台同級老車來換你的車 09/29 23:09
4F:→ ganbaday:有時候修車費比買台一樣的車還高時,要求修復的確不合理 09/29 23:10
5F:→ gerpy:不好意思 板主 我看到生活法律版了 09/29 23:11
6F:→ gerpy:謝謝樓上的各位。那這樣我是不是只能接受小賠。跟換同級老車 09/29 23:13
7F:→ gerpy:同級老車,可是因為不知道車況,所以我才比較有疑慮 09/29 23:14
8F:→ wolf0202:如果十年老車上面是新的零件呢/ 09/30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