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tt (沒錢真是萬萬不能啊(M))
看板LAW
標題[討論] '末位淘汰制'難道無法可管嗎?
時間Sun Sep 27 11:56:52 2009
現在就業市場.除了大學畢業生的22K外.另一個就是愈來愈多企業
利用這波就業環境轉差.藉機實施'末位淘汰制' 每年少則檢討5%..多則檢討10-15%人力
只要考績落入這種水準...便會遭到解雇...
這個由奇異前執行長首創的制度...現在愈來愈多企業採用..只是....
此制度不合情理..畢竟考績落入後半段...未必是你工作能力或態度問題.
何況..還有可能產生'老人不教新人'的後遺症...就目前國內法條而言
有辦法對付這種不合理的制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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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30.163
1F:推 priorart:如果有發資遣費應該還OK吧 09/27 12:25
2F:→ Eventis:無 09/27 12:58
3F:→ Eventis:法律能做的事很有限,爭取好的條件,堅持勞力的價值,受不利 09/27 13:12
4F:→ Eventis:益工作條件變更或處分時為權益而戰鬥,這些東西法律或政府 09/27 13:12
5F:→ Eventis:能做的都不多....:) 09/27 13:12
6F:→ luccifer:未來在立法論上當然可以立法規定,只是立法院通不通的 09/28 09:05
7F:→ luccifer:過而已 ^^ 09/28 09:05
8F:→ Eventis:以立法一讀二讀三讀這種程序來說沒什麼不可立的,應不應該, 09/28 13:24
9F:→ Eventis:適不適合而已."能力考核"這種專業評鑑的問題,尤其又事涉私 09/28 13:25
10F:→ Eventis:人間的信賴與利害計算,法律能介入的程度實在有限. 09/28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