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tt (没钱真是万万不能啊(M))
看板LAW
标题[讨论] '末位淘汰制'难道无法可管吗?
时间Sun Sep 27 11:56:52 2009
现在就业市场.除了大学毕业生的22K外.另一个就是愈来愈多企业
利用这波就业环境转差.藉机实施'末位淘汰制' 每年少则检讨5%..多则检讨10-15%人力
只要考绩落入这种水准...便会遭到解雇...
这个由奇异前执行长首创的制度...现在愈来愈多企业采用..只是....
此制度不合情理..毕竟考绩落入後半段...未必是你工作能力或态度问题.
何况..还有可能产生'老人不教新人'的後遗症...就目前国内法条而言
有办法对付这种不合理的制度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8.30.163
1F:推 priorart:如果有发资遣费应该还OK吧 09/27 12:25
2F:→ Eventis:无 09/27 12:58
3F:→ Eventis:法律能做的事很有限,争取好的条件,坚持劳力的价值,受不利 09/27 13:12
4F:→ Eventis:益工作条件变更或处分时为权益而战斗,这些东西法律或政府 09/27 13:12
5F:→ Eventis:能做的都不多....:) 09/27 13:12
6F:→ luccifer:未来在立法论上当然可以立法规定,只是立法院通不通的 09/28 09:05
7F:→ luccifer:过而已 ^^ 09/28 09:05
8F:→ Eventis:以立法一读二读三读这种程序来说没什麽不可立的,应不应该, 09/28 13:24
9F:→ Eventis:适不适合而已."能力考核"这种专业评监的问题,尤其又事涉私 09/28 13:25
10F:→ Eventis:人间的信赖与利害计算,法律能介入的程度实在有限. 09/28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