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vorlaga (★ 悼念 MJ ★)
看板LAW
標題台北市垃圾桶 (非行動垃圾勿丟)
時間Thu Sep 24 12:46:08 2009
請問這個罰責 站的住腳嗎
1).它是說 此垃圾桶只供行人行動時產生的垃圾丟棄
若不是 則不可以丟 不可以丟家用垃圾too 會罰款
倘若行人走路時製造大容積垃圾 (假設)
就可以丟?
那麼你不小心把家裡的垃圾 小小包的 丟進去 算違法嗎
舉證標準 大小 容積 內容物 ?????
又或是有一飛車騎士掉一包垃圾在馬路 為免其他車輛輾過
你把它撿起來丟進去 被拍到 該怎麼舉證自己不是有意犯過
我想知道這個罰責 站的住腳嗎
(還是純粹嚇唬人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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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48.171.226
1F:→ Sevorlaga:據說垃圾不能代表本人身分 所以如果撿到你的垃圾 09/24 12:48
2F:→ Sevorlaga:不代表你到過現場或是那是你丟的 (可能是別人偷的) 09/24 12:49
3F:→ Sevorlaga:所以我倒是挺好奇根據垃圾內容物查身分的法理地位 09/24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