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vorlaga (★ 悼念 MJ ★)
看板LAW
标题台北市垃圾桶 (非行动垃圾勿丢)
时间Thu Sep 24 12:46:08 2009
请问这个罚责 站的住脚吗
1).它是说 此垃圾桶只供行人行动时产生的垃圾丢弃
若不是 则不可以丢 不可以丢家用垃圾too 会罚款
倘若行人走路时制造大容积垃圾 (假设)
就可以丢?
那麽你不小心把家里的垃圾 小小包的 丢进去 算违法吗
举证标准 大小 容积 内容物 ?????
又或是有一飞车骑士掉一包垃圾在马路 为免其他车辆辗过
你把它捡起来丢进去 被拍到 该怎麽举证自己不是有意犯过
我想知道这个罚责 站的住脚吗
(还是纯粹吓唬人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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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evorlaga:据说垃圾不能代表本人身分 所以如果捡到你的垃圾 09/24 12:48
2F:→ Sevorlaga:不代表你到过现场或是那是你丢的 (可能是别人偷的) 09/24 12:49
3F:→ Sevorlaga:所以我倒是挺好奇根据垃圾内容物查身分的法理地位 09/24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