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ehchen67 (給我一口飯吃)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扁案與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時間Tue Sep 22 12:27:50 2009
現在阿扁跟特偵組都提上訴
所以是以特偵組的上訴為準 法院可以為更不利的判決?
(我不是法律系的 如果問題很可笑 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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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54
1F:→ a00503330:一切以起訴書起訴 報告完畢 09/22 18:13
2F:→ ikehunting:兩邊都上訴就沒有這個問題 09/23 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