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ehchen67 (给我一口饭吃)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扁案与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
时间Tue Sep 22 12:27:50 2009
现在阿扁跟特侦组都提上诉
所以是以特侦组的上诉为准 法院可以为更不利的判决?
(我不是法律系的 如果问题很可笑 请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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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5.54
1F:→ a00503330:一切以起诉书起诉 报告完毕 09/22 18:13
2F:→ ikehunting:两边都上诉就没有这个问题 09/23 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