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rendipity7 (好不容易到了30)
看板LAW
標題[請益] 網路販賣隱形眼鏡
時間Sun Sep 20 00:54:25 2009
個人在網路上若是販賣知名眼鏡公司的隱形眼鏡
是不是只要提供貨物來源的証明or ____ ?
就不會觸法
還是要註明 代買?
想在網路上賣隱形眼鏡 貨源是來自知名眼鏡公司
要以什麼形式po產品才不會觸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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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市面販售的隱形眼鏡均屬於醫療器材,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應先向
行政院衛生署申請查驗登記,領有醫療器材許可證後才能製造、輸入。販賣醫療器材必須
要領有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之藥商才可販售,刊播醫療器材廣告須於事先申請廣告核准後
,才能依核准內容刊播廣告。
衛生局提醒網路個人賣家在網路販賣隱形眼鏡可能觸犯之法規有:
一、藥事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製造、輸入醫療器材,應向行政院衛生署申請查驗登記
並繳納費用,經核准發給醫療器材許可證後,始得製造或輸入」。於網路拍賣無許可證之
隱形眼鏡,則違反藥事法第40條之規定,依同法第92條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
之罰鍰。
藥事法第84條第1項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藥事法第84條第2項規定:「明知為前項之醫療器材
而販售、供應、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前項規定處罰之」。
二、藥事法第27條第1項規定:「凡申請為藥商者,應申請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
關核准登記繳納執照費、領得許可執照後、方准營業;其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時,應辦理變
更登記。」。網路販售隱形眼鏡,違反藥事法第27條第1項,依同法第92條,可處新臺幣3
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三、藥事法第65條規定:「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未領有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而於網
路刊登隱形眼鏡廣告,則違反藥事法第65條,依同法第91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
下之罰鍰。
另醫療器材販售業者,若於網路販賣醫療器材,違反藥事法第27條第1項之規定將處新臺
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另提醒消費者您在拍賣網站購買產品,雖然價錢較便宜,但易買到品質不良或非法的產品
,花錢事小若因此造成身體的傷害,將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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