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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ivi0922 (什麼鬼= =)》之銘言: : 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情,很亂,想請大家幫我忙...... : 去年我幫一位國小老師寫稿 : 是關於寫作引導的學習單 : 完稿之後我領到一筆不算太高的酬勞 : 當時老師告訴我,學習單要給學校學生使用的 : 但是就在這幾天,我無意間發現,這些作品出現在某出版社的光碟裡 : 內容幾乎一模一樣,這讓我很震驚!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 跟家人討論過後,覺得不是被出版社盜用,就是作品被老師授權給出版社 : 現在回想起來,我覺得是老師把作品轉給出版社,可能性很大 : 我想請問,這種情況我是否有立場向老師詢問 : 我和老師來往的信件和原稿都在,可以證明我是原作 : (作文裡的範例都是我的經歷,很容易就查出來) : 雖然我那時候收了稿費,但是作品用途跟老師說的都不一樣 : 而且是認識的,所以當時沒有打契約 : 我不知道我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腳 : 其實我也不是想跟他要錢或怎樣 : 只是覺得感覺很糟,想要知道真相而已 : 請熟悉著作權的版友幫我解惑,感激不盡! 著作權可以區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 著作人格權之部分: 其意義大致是指著作在法表時,必須保有原著作權權人的名義,以及內容沒有 經過著作權人的同意,就不可以任意修改.... 著作權法第16條:著作人於著作之原件或其重製物上或於著作公開發表時,有表示其本名、 別名或不具名之權利。著作人就其著作所生之衍生著作,亦有相同之權利。 著作權法第17條:著作人享有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其著作之內容、 形式或名目致損害其名譽之權利。 可資參照.... 著作財產權之部分: 著作權法第22條第1項:著作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重製其著作之權利。 可資參照.... 至於原po是否享有著作權? 可以聯想到的爭議有著作權法第12條的問題,也就是該著作權為何人所享有? 著作權法第12條規定:出資聘請他人完成之著作,除前條情形外,以該受聘人為著作人。但契約 約定以出資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依前項規定,以受聘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依契約約定歸受聘人或 出資人享有。未約定著作財產權之歸屬者,其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 依前項規定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者,出資人得利用該著作。 所以原po與那位老師所成立的應該是一個承攬契約(民法第490條參照), 所以要看該契約中約定著作權為何人享有,如果沒有約定,著作財產權就是屬於原po 的,當然承攬契約不是要式契約,不一定要用書面,口頭講了也算... 至於著作人格權本來就屬於原po所有,這個是沒有疑問的... 假設原po享有著作權,接下來要探討的就是法律效果了... 如上所述,著作財產權人,專有重製其著作之權利。他人非經過著作權人的同意當然不能 重製.... 同樣的,如果要重製原po的著作,也必須要以原po的名義重製,或是表明真正著作權人為誰 如有違反, 在民事責任上,依據著作權法第84條規定:著作權人或製版權人對於侵害其權利 者,得請求排除之,有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類似民法第18條規定) 同法第85條(侵害著作人格權部分):侵害著作人格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雖非財產上之損害,被害人亦得請 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前項侵害,被害人並得請求表示著作人之姓名或名稱、更正內容或為其他 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同法第88條(侵害著作財產權部分):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或製版權 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數人共同不法侵害者,連帶負賠償責任。 刑事責任上,同法第91條: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 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講了這麼多原po的權利, 老師也可能有他的權利可以主張,那就是主張他是合理使用.... 案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及其擔任教學之人,為學校授課需要,在合理範圍內 ,得重製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第四十四條但書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至於合理使用,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要累積足夠的具體個案,才能夠大致描繪出他的輪廓 如果對諸多個案有興趣,不妨去參考教科書,或是經濟部的官員... 以上淺見僅供參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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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9.153.120
1F:推 gzgz:小女子淺見 本案傾向承攬契約 且未約定著作權歸屬 09/17 12:58
2F:→ gzgz:依著作權法第37條 探求當事人真意 契約未約定有漏洞則填補之 09/17 13:00
3F:→ gzgz:依通說目的讓與理論 原PO可以去打官司了 09/17 13:01
4F:→ gzgz:因為外面出版社有營利意圖 即重製與散布 (非國立編譯館) 09/17 13:02
5F:推 vivi0922:我大概有概念了..謝謝l大和g大!! :) 09/17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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