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njor (背德之哞)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在網路上散佈不愉快消費經驗
時間Tue Sep 15 13:15:52 2009
如果今天我在網路上PO了一次在店家的不愉快購買經驗,
內容包含對話,以及事實發生經過,
其中不刻意帶情緒性字眼及人身攻擊,
純粹就描寫發生的過程,我們跟老闆的對話,
還有老闆的處理方式。
1. 如果我們把店家的名稱跟地段都寫出來會違法嗎?
2. 這種情況下如果對方要告我們誹謗,要我們舉證內容屬實,
我們是不是沒有辦法找到公立第三者舉證,或者錄音舉證,
就算我們發佈不實內容?
3. 如果加入了『大家千萬不要去買』這種話,有違法嗎?
4. 如果我只是跟朋友講,這樣有算誹謗嗎?
5. 如果朋友傳出去,這樣我有責任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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