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njor (背德之哞)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关於在网路上散布不愉快消费经验
时间Tue Sep 15 13:15:52 2009
如果今天我在网路上PO了一次在店家的不愉快购买经验,
内容包含对话,以及事实发生经过,
其中不刻意带情绪性字眼及人身攻击,
纯粹就描写发生的过程,我们跟老板的对话,
还有老板的处理方式。
1. 如果我们把店家的名称跟地段都写出来会违法吗?
2. 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要告我们诽谤,要我们举证内容属实,
我们是不是没有办法找到公立第三者举证,或者录音举证,
就算我们发布不实内容?
3. 如果加入了『大家千万不要去买』这种话,有违法吗?
4. 如果我只是跟朋友讲,这样有算诽谤吗?
5. 如果朋友传出去,这样我有责任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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