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fung (我是驕傲的公主)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有關地上物權~
時間Mon Sep 14 14:38:37 2009
是這樣的,
我的外祖父之前有占有公有地,
並且在上面蓋了間平房(沒有鋼筋的)
他過世之後,是我的舅舅在那居住,
而且去年的時候國有財產局優先讓我舅舅買下那土地。
現在問題來了,
我舅舅的土地稅不能變更成一般自用地,
因為國有財產局那邊登記地上物所有權是我的外公,
所以想要把地上物所有權變更…
這樣是說稅金會少很多。
可是我問過老師,說是這一定要用繼承的方法才能變更。
那現在我們是想到,
因為是沒有鋼筋的平房,
所以他的上方屋簷會有年久自動崩塌的問題,
想當然而,房子的存在就消失了。
如果是這樣,我們在重建的時候,
可以自動變更地上物的所有權嗎?
如果這方法可行,那要怎麼申請才對呢?
還麻請大家給我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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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129.4
1F:推 Rechtmann:建築物塌掉,所有權就消滅了,你新建房屋,建造人則原始 09/22 23:37
2F:→ Rechtmann:所有權。例如買麵包,吃掉就消滅,又新買一個,兩者無關 09/22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