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fung (我是骄傲的公主)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有关地上物权~
时间Mon Sep 14 14:38:37 2009
是这样的,
我的外祖父之前有占有公有地,
并且在上面盖了间平房(没有钢筋的)
他过世之後,是我的舅舅在那居住,
而且去年的时候国有财产局优先让我舅舅买下那土地。
现在问题来了,
我舅舅的土地税不能变更成一般自用地,
因为国有财产局那边登记地上物所有权是我的外公,
所以想要把地上物所有权变更…
这样是说税金会少很多。
可是我问过老师,说是这一定要用继承的方法才能变更。
那现在我们是想到,
因为是没有钢筋的平房,
所以他的上方屋檐会有年久自动崩塌的问题,
想当然而,房子的存在就消失了。
如果是这样,我们在重建的时候,
可以自动变更地上物的所有权吗?
如果这方法可行,那要怎麽申请才对呢?
还麻请大家给我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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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2.129.4
1F:推 Rechtmann:建筑物塌掉,所有权就消灭了,你新建房屋,建造人则原始 09/22 23:37
2F:→ Rechtmann:所有权。例如买面包,吃掉就消灭,又新买一个,两者无关 09/22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