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pboy (定居瑞穗)
看板LAW
標題[請益] 台東縣代理敎師改聘問題
時間Sun Sep 6 21:23:02 2009
事情起因
台東縣政府發文給學校
要把代理教師改聘為專長教師
所以要求約25名的英語巡迴教師簽下同意書
改聘為專長教師
問題在於 當初公告招考的是代理教師
主管機關可否因為某些特殊理由
要求這些老師簽下同意書改變聘約嗎?
這樣片面的要求是不是有違反契約的問題
如果簽了 是不是要按照新的聘書約定走
如果不簽 被解僱了 又要如何自力救濟呢?
目前的狀況教育局已經要各校收回發出的聘書
應該交出去嗎?
影印下的聘書來作為日後佐證有用嗎?
另外多問一點 代理教師投保勞保
是不是可以適用勞基法呢?
我是流浪在各縣市的流浪教師
第一次遇到學期中更換聘約的問題
懇請大家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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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1.210.107
1F:推 scott2009:不行,經費完全不一樣的用途跟名目,這會有公款專用問題 09/07 06:17
2F:→ upboy:所以教育局更改聘約 算是違法嗎? 09/07 10:01
3F:→ alawyer:可否請先說明「代理老師」和「專長老師」的差異?謝謝。 09/08 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