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son814 (sting)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犯罪行為是否成立?
時間Fri Aug 28 17:30:49 2009
※ 引述《Anson814 (sting)》之銘言:
: 請問一下,甲以殺人故意,買了一包砂糖,以為是毒藥,
: 加入乙的飲料中,乙並未死亡,甲放砂糖的行為無法置乙於死,
: 請問甲的行為構成犯罪了嗎?
: 另外,若甲開槍射乙,然而槍中忘記裝設子彈,
: 甲的行為又構成犯罪了嗎?
不好意思,因為剛著手於司法方面的學習,很多觀念還不清楚
請問我以下的解釋是正確的嗎?
刑法上之不能犯,係指行為人已著手於犯罪之實行或以實行完畢,
而其行為不可能發生預期結果,不能犯除應具備未遂犯之ㄧ般要件外,
尚須"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及"無危險"
而甲放砂糖並無發生結果之可能,且並無危險,因此甲為"不能犯",不罰
另外,甲並未在槍中裝設子彈,亦不會產生犯罪之結果,同樣為"不能犯",不罰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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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99.230
1F:→ lighthouse:請翻教科書 勿用法條文字直覺思考 08/28 18:40
2F:→ Okawa:關於不能犯(或不能未遂)的成立要件 學說上有不同見解 08/28 21:31
3F:→ Okawa:而這些不同見解其實也是延續關於「著手」的學說爭議而來的 08/28 21:31
4F:→ Okawa:你說這樣叫做「無危險」 人家就會問你為什麼「無危險」 08/28 21:32
5F:→ Okawa:這時就會涉及「無危險」三個字到底要怎麼解釋的問題 08/28 21:33
6F:→ Okawa:詳細情形 還是得請你去看教科書 不然就等於要人免費幫你補習 08/28 21:33
7F:→ Eventis:這讓我在"重大無知"的要件迷路了很久......Orz 08/28 21:34
8F:→ Okawa:等你看了那些學說理論 卻覺得艱澀難懂或滿腹疑問時 我相信 08/28 21:34
9F:→ Okawa:會有很多板友願意跟你一起討論的 08/28 21:34
10F:→ ikehunting:其實這見解不錯,法院就會少一堆案子..(咦) 08/28 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