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syouare (夢十夜 )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菸害防治法保護了誰?
時間Wed Aug 19 14:27:02 2009
各位板友好,我也遇到類似的事件。
7月15日,少年隊的打電話給我要我去做筆錄,
他說6月15日半夜警察臨檢到一位未成年少女,
她皮包裡有煙跟一張發票,
發票顯示6月14日半夜在我的店消費了一包菸。
少女說我未要求她出示證件。
然而事情已經過一個月才告知,店裡的錄影檔案已經覆寫了。
我去做筆錄時,我陳述公司對於菸害防治法的宣導是:
"遇年輕消費者買菸,需要求出示證件,已成年才可以賣菸"
'當下我認為對方已經不年輕了,所以未要求出示證件,
所以我認為我沒有違法。
上禮拜我接到政府公文,要我付一萬元罰金。
(好像我去做筆錄陳述是作假的)
一萬元是要先繳,但是我不服想再上訴(?)
因為想到一種可能性,如果是這位少女的朋友來買菸
然後把菸和發票都給了這位少女,少女為了不扯出她朋友,
因此說我直接賣菸給她。
(類似的例子常常在店裡發生)
對方是未成年,所以我不能看她照片也無法對質,
事情過了那嚜久,沒有印象也沒有影像證據。
我提不出是否是她朋友幫她買菸的影像證據,
但少女也提不出證據說是我直接賣菸給她。
我想用這理由上訴,
因為我認為只憑一張發票就認定我有過失,
因為這只是少女的片面之詞啊。
請問各位板友有任何建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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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247.132
1F:→ Eventis:法院的判決看過是寫,少女與你素不相識,斷無陷害之必要,洵 08/19 14:35
2F:→ Eventis:堪採信;所以你如果沒有積極證據能推翻這項事實,不易翻案. 08/19 14:36
3F:→ lighthouse:就算是她朋友來買 你未檢查證件就賣同樣有過失啊 08/19 14:53
4F:→ Eventis:他朋友有可能18了唷,過失是賣給未滿的,問題是沒證可舉Orz 08/19 14:55
5F:→ yesyouare:因為我我沒有證據顯示是她朋友來買(滿十八) 08/19 15:00
6F:→ yesyouare:她也沒有證據說是她自己來買 08/19 15:01
7F:→ yesyouare:這樣會有機會嗎? 08/19 15:01
8F:→ yesyouare:萬一成年人買,然後煙和發票都給了未成年 08/19 15:02
9F:→ yesyouare:那店家不就倒大楣了? 08/19 15:02
10F:→ Eventis:警察有證據啊,這件事情是用物證(發票+香煙)和人證(買受人 08/19 15:24
11F:→ Eventis:供述指認)串起來的.至於成年人買,拿給未成年人捅你,就像上 08/19 15:25
12F:→ Eventis:面講的,彼此素不相識,無怨無仇,讓你被罰他又沒直接好處,他 08/19 15:26
13F:→ Eventis:陷害你還要擔負誣告(七年以下有期)的風險,可沒有告很大告 08/19 15:29
14F:→ Eventis:不用錢這種事Orz 08/19 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