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nderYun (Sander)
看板LAW
標題[問題] 一個關於土地問題的案例
時間Mon Aug 17 15:04:28 2009
抱歉我不知道在法律上這個該算是什麼法
最近從朋友那得知這樣一個案例
朋友家在那一帶算是比較早蓋起來的房子
與同一排的房子的深度有點不同
他們家後面有一小塊未利用的空地是屬於市政府的
後來市政府在他們家後面蓋了一棟公共建築
因此那塊地就被幾棟房子圍了起來無法利用
市政府希望朋友家能買下那塊地
但朋友家又不是有後門可以把那邊當後院
所以就不買
市政府好像說那樣就算是侵佔還什麼的
要定時繳租金給政府
這樣聽起來好像不太合情合理
想請教一下為什麼法律上是我朋友家要為那塊地負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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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anderYun 來自: 59.104.180.57 (08/17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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