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esong (明天的明天)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房租押金
時間Tue Aug 11 12:56:41 2009
最近要租房子,大約7000/月
因為新裝潢,房東要求押金兩萬元,
我在網路上查到土地法第99條規定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房租。
我跟房東確認,他說他問過律師了,
這條法則不適用,應該要依照民法,則是沒有限制押金,
這條法則是什麼內政部的blahblah...
他還說網路上大家都亂用解釋,其實是不適用的。
我不是很了解其中的差異,
想請問了解的人,房東所說是否為真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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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46.103.174
※ 編輯: cutesong 來自: 122.146.103.174 (08/11 12:58)
1F:推 a00503330:以我租屋經驗,押金決不能超過2個月 08/11 14:06
2F:推 zickww:土地法是特別法,民法是普通法,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當然是依 08/11 17:39
3F:→ zickww:土地法的限制的,所以是不能超過兩個月的... 08/11 17:40
4F:推 SPY326:他騙你不知道 押金不能超過兩個月(以租屋來講 土法是特別 08/11 17:55
5F:→ SPY326:法 要優先適用吧?)我不是很確定 08/11 17:56
6F:推 breadcake:房東說的是對的 只要你願意付超過兩個月押金也是OK 08/14 18:37
7F:→ breadcake:超過的部分就可以拿來抵租金 就像土地法第100條 08/14 18:38
8F:→ breadcake:房東說要收回房子自住 租賃契約有效 房東可以收回嗎 =.= 08/14 18:39
9F:推 breadcake:第一個月就房租給他一千 之後就每個月給七千 08/14 18:43
10F:→ breadcake:就跟房東說 不然你去告我阿 =.=? 08/14 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