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dofn (狂草一品)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男方還須要對孩子負責嗎?
時間Sun Jul 26 02:56:52 2009
十年前甲男和乙女是一對戀人
在雙方都同意的情形下發生了性關係
幾天後甲男出國遊學
而乙女卻在九個月後生下丙孩
此事甲男並不知情!
數年後甲男成為名人 也有了自己的家室
此時乙女帶著八歲的丙孩來認父親
在台灣法律上 甲男應該負的責任是?
如果丙孩確實是甲男的 但是甲男執意不認帳
那乙女可採取何種法律機制來維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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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方式叫訓練
不合理的叫磨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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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4.88.30
1F:推 Rhadamanthuz:這是假設題型嗎?若是「名人」的真實案件,建議請律師. 07/26 04:25
2F:→ badofn:假設而已 請幫我解惑~ 07/26 15:05
3F:→ lighthouse:民法1067 但嚴格來說 乙女沒什麼權益需要維護的 丙才有 07/26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