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dofn (狂草一品)
看板LAW
标题[问题] 男方还须要对孩子负责吗?
时间Sun Jul 26 02:56:52 2009
十年前甲男和乙女是一对恋人
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形下发生了性关系
几天後甲男出国游学
而乙女却在九个月後生下丙孩
此事甲男并不知情!
数年後甲男成为名人 也有了自己的家室
此时乙女带着八岁的丙孩来认父亲
在台湾法律上 甲男应该负的责任是?
如果丙孩确实是甲男的 但是甲男执意不认帐
那乙女可采取何种法律机制来维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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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方式叫训练
不合理的叫磨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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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4.88.30
1F:推 Rhadamanthuz:这是假设题型吗?若是「名人」的真实案件,建议请律师. 07/26 04:25
2F:→ badofn:假设而已 请帮我解惑~ 07/26 15:05
3F:→ lighthouse:民法1067 但严格来说 乙女没什麽权益需要维护的 丙才有 07/26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