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ta (llll)
看板LAW
標題[問題] 信賴保護有點疑問(請教一下)
時間Sat Jul 18 11:41:42 2009
廢止付負擔的行政處分沒有信賴保護的問題,
就像沒人會自願跟國家要求去當兵一樣,
但這是對當事人來講,
但請問一下, 第三人能不能主張信賴保護,要求不能廢止那個處分?
比如說,
過去要當完兵才能出國,之後因釋憲廢止
, 這個對當時及之後的役男來講,是沒問題的,
當之前被限制的役男, 能不能主張信賴利益,
要求不能廢止,or要求國賠,行政補償之類(少2年拿到學位,換算成今錢是多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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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168.91
1F:→ wjck00383:系爭行政處分不會對第三人發生法律效果吧。 07/18 11:53
昨天很熱的popo文,又來了,
有所謂的信賴保護的主張
我才突然想到的(過去唸書沒有注意到, 只單純背"廢止負擔,不生信賴保護",
沒想到第三人能不能主張的問題 XDDD),
就是, 考選部一開始對popo說, 你們要補滿實習的學分才能考國考
(這是付負擔的行政處分),之後放寬, 考完再去補實習
這對popo來講,沒有信賴保護的問題,沒有疑問
那 醫聯會 能主張當初考選部廢止當初的處分,
傷害到他們的信賴利益嗎?
我覺得不行, 因為這個處分根本跟他們無關
對否?
2F:→ wjck00383:國賠與行政補償亦有其要件,可先自行審查後看是否符合。 07/18 11:58
3F:→ wjck00383:又當時被限制的役男,為何不即時提出救濟?放棄權利救濟 07/18 12:00
4F:→ wjck00383:的人民,本該承擔不利益吧。 07/18 12:00
※ 編輯: bota 來自: 115.43.168.91 (07/18 12:02)
5F:→ wjck00383:你確定考選部一開始對波波說的是行政處分嗎? 07/18 12:03
6F:→ bota:不然算甚麼? 07/18 12:04
7F:→ bota:我印象中, 行政程序法不以書面為要件阿, 口頭說也算 07/18 12:04
8F:→ bota:但當事人如要求做成書面, 要給書面 07/18 12:05
9F:→ bota:我記錯了? 07/18 12:05
10F:→ wjck00383:那考選部是對誰說的?怎樣說的? 07/18 12:05
11F:→ bota:這個就要查了 07/18 12:06
12F:→ bota:不過"不給考試", 對外單獨發生法律效果, 應是行政處分沒問題 07/18 12:07
13F:→ bota:吧 07/18 12:07
14F:→ wjck00383:我不確定當時狀況,惟如果是回應外界或記者提問等方式 07/18 12:09
15F:→ wjck00383:,比較像是對法規的解釋。 07/18 12:10
16F:→ wjck00383:,或者是提出未來的修法方向等。 07/18 12:11
17F:→ bota:哇, 如是這樣解的話, 醫聯會更沒有理由了,因為處分根本不存在 07/18 12:12
18F:→ bota:XDDDD, 感謝回覆 07/18 12:12
19F:推 Rhadamanthuz:1.考選部做的決定跟醫聯會有何關係? 07/18 12:37
20F:→ Rhadamanthuz:2.這個決定是對醫聯會做的嗎?效力及於醫聯會? No 07/18 12:39
21F:→ Rhadamanthuz:3.主張信賴保護原則,僅於人民對政府行政行為間產生 07/18 12:43
22F:→ Rhadamanthuz: 不會產生於人民與人民的關係間. 07/18 12:44
23F:→ Rhadamanthuz:4.信賴保護原則,依法律演進歷史、政治發展背景,其 07/18 12:46
24F:→ Rhadamanthuz: 目的在維護、保障少數群體,民意立法機關必受拘束 07/18 12:48
25F:→ Rhadamanthuz: 此原則不是設計用來跟多數民意站在同一邊,不然就 07/18 12:49
26F:→ Rhadamanthuz: 直接採用"多數決"處理就好了,不用設計這個原則。 07/18 12:50
27F:→ Rhadamanthuz:5.上述3.說明不完善,因此再予闡述,避免產生狐疑: 07/18 13:01
28F:→ Rhadamanthuz: 所要表達的是:【政府】與人民間,才有信賴、保護 07/18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