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tbird (只說實話)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誹謗判斷
時間Thu Jul 9 03:13:23 2009
之前有印象一個網友說女友"會高潮"
結果被告誹謗
今天被問到一個問題,倘若說別人"有拍裸照"呢?
因為這涉及私德,所以無論真實與否都不重要
我原本覺得可以構成,說他人拍裸照也許算是"有毀損他人名譽的危險"
不過後來轉念一想,知道一個人拍裸照,真會使他/她受到輕視嗎??
就我個人而言,拍裸照就拍裸照(個人照),關起門來也沒甚麼大不了
只是又好像有那麼點可以構成誹謗的空間
我很想知道究竟標準線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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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16.29
1F:→ jsports1:理論上 你說的沒錯 我也支持你的看法 07/09 07:10
2F:→ jsports1:像是罵三字經 說真的 真的有「侮辱」到對方嗎? 07/09 07:10
3F:→ jsports1:我覺得是開罵的一方自取其辱 但現實上 這樣的說法 07/09 07:11
4F:→ jsports1:不符合我國社會上多數人的通念 以致於實務上對妨害名譽 07/09 07:11
5F:→ jsports1:的認定很寬鬆 說別人是庸醫、像許純美 都會被起訴 07/09 07:12
6F:→ jsports1:甚至認定有罪 只能說這是大環境造成的結果 07/09 07:13
7F:推 Rechtmann:會高潮是升高名譽吧?(誤) 07/09 07:15
8F:推 wjck00383:實務係有稱同居男友如何高潮,判決誹謗有罪案例。從關鍵 07/09 15:25
9F:→ wjck00383:字還蠻容易猜是誰的。參見台灣高等法院94年度上易字第22 07/09 15:27
10F:→ wjck00383:8號;士林地方法院93年度自字第8號判決。 07/09 15:28
11F:→ wjck00383:高院甚至認為是加重誹謗。 07/09 15:32
12F:推 Eventis:那這樣如果有ptt鄉民的女友吹噓他男友的30cm不就......@@" 07/09 20:49
13F:推 Nikon1992:公然說謊? 07/09 20:57
14F:→ Eventis:先假設這位鄉民是鄉民中的表率,名實相符的奇葩好了...(逃) 07/09 21:09
15F:→ wjck00383:E大之例,主觀上無誹謗故意阿。且其描述的是男性前面的 07/10 13:39
16F:→ wjck00383:事情。高院94上易228號描述的是男性後面的事情,不一樣 07/10 13:40
17F:→ Eventis:因為實際上有50cm啊........(默) 07/10 20:18
18F:→ Eventis:是說今天舉例跟推文都很錯亂,看來是有早睡的必要~~>.<~~ 07/10 20:23
19F:→ Eventis:不然生不出有趣的設想案型........XD 07/10 20:23
20F:推 depravity:E大有50公分 (筆記!!!) 07/11 05:42